家里的亲人被医生开刀手术活活开死了, 手术是切胃的,主刀医生手术中划破了脾脏,当时也没告诉家属也没采取措施缝好推出了手术室 医生告诉家属说手术非常成功,过了三个小时一直流血不止病人进入了危险状态,医生要求第二次又进去全麻剖腹,手术后才告诉家属摘割了脾脏,原因是早上第一刀时划破脾脏, 第一次划破直接拿掉的话病人不会有生命危险,医生为了自己的名誉一种侥幸心理导致了病人直接痛死在手术台上。谢谢!
人是死在手术台上的,病历封了,医院已承认全责,我想问一下我的亲人的这样的惨痛的死法,医院承认全责的赔偿我们不能接受,是不是要追加医生的刑事责任,第一次手术中如果拿了脾可以挽救生命的 他们为了自己名誉放弃了抢救导致第二次进去活活痛死在手术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