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怎么规定园田地的归属权

如题所述

随着国家现代化进程加快,近年来,各地城镇化、工业化程度也相应提高,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用于城市建设,兴办工商企业的增多,征用土地而产生的纠纷也大幅度上升。征地中的土地收益归属问题是近年来引发征地争议的主要原因之一,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征地中衍生的土地收益分配涉及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村委会能否占有被征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征地中衍生的土地收益尚存疑问。村民小组与村委会常因征地补偿费发生争议。由于法律对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下称村委会、村小组)与村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规定模糊,导致各地、各级人民法院裁判标准不一。
首先,村民小组可以作为适格原告参加诉讼。理由是: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根据这些规定,村民小组有权经营、管理集体所有土地,可以讨论决定土地补偿费分配。实践中国土局征用土地很多时候也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从而村民小组与土地及相应权益联系极为紧密,由其作原告,有利于纠纷的及时有效解决。2、村民小组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由村民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具有自己的管理机构和一定财产,可视为民诉法第49条规定的“其他组织”。3、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关系上,事实上村民小组经济是独立的,经济义务也是自行承受的,具备独立诉讼主体经济上的特点。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划分和设置更符合我国北方农村一般仅有村民委员会的实际,与南方村民小组事实上的较强独立性不符合,未体现南方村民小组在村级组织中的独立地位,难以解决现实中对村民小组民事主体身份的要求。5、法院在很多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中均是将村民小组作为被告予以受理和审理,当事人双方常对主体资格未提出异议,实践中已经承认了村民小组的诉讼主体资格。
其次,征地中衍生的土地收益归属问题涉及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1962年颁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后简称《六十条》)规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不经过县级以上人民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不得占用。”从此确立了集体土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格局。《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上述法律法规表明,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三种基本形态,即村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民集体”,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对集体土地享有经营、管理权。
值得注意的是,三种形态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其拥有的土地权利并不因行政隶属关系而有等级之别,因此,被征用土地的农民集体享有获取征地补偿费及征地中衍生的土地收益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对此,我国《农业法》第七十一条有明确的规定,“国家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当前一些地方的村委会截留征地收益,混淆了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关系,对此,必须弄清法律对村委会性质和职能的界定。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因此,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其代表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与开发公司签订协议,只是代行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权,而非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因而没有参与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征地收益分配的权利,更无权截留征地收益。本案中政府给付的征地补偿权益均是基于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而衍生的土地收益,依法应归被征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4-17
承包的土地所权归村集体或村民小组,个人只有承包使用、转让、出租、经营等权利而无所有权。
第2个回答  2011-11-20
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由村委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也就是说田地 那是属于村里的 农民只有承包经营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1-22
我知道的是有土地使用证的, 归自己所有。自己开荒,开山,补办土地使用证的归自己所有。还有父母继承给自己所有,其它的村里分地。使用年限是30年。
第4个回答  2011-11-22
田地是是集体所有权,后承包到户的。有合同为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