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劳动合同是三年的,其中有这样一条:乙方工作不满三年离职的,公司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及其他代...

公司的劳动合同是三年的,其中有这样一条:乙方工作不满三年离职的,公司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及其他代交部分不予办理结转手续,请问这样说合法吗?那我要是离职,到其他公司是继续交,还是重新办理,是不是期间交的都白交了呢?

不是白交了,你到了新单位,继续交就可以了,社保什么的不会因为你换单位而中断。不办手续,只是说这样的手续需要你自己跑而已,没有公司会给你操作这些东西,档案和户口国家有规定,企业包,别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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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18
这条约定是霸王条款,楼主不必理会。社保是国家强制企业和个人必须缴纳的,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违反。劳动法第72条就有这样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89条已明确要求劳动者离职时,企业必须办理社保的相关转出证明和手续。
第2个回答  2011-11-18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由于在合同中有违法行为,你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属无效合同,你离职了,到其他公司是继续交,原公司的停交就行了,办理结转手续是社保局的事,.以前交的钱都在你的社保帐户里.
第3个回答  2011-11-18
这样的做法违法,你可以投诉。
第4个回答  2011-11-18
当然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