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历史上的猎杀女巫事件是怎么回事

西方国家历史上的猎杀女巫事件是怎么回事,后来又是怎样被停止的
为什么那个时代会那么恐怖,发生那样残忍、毫无道理的陷害无辜妇女的事啊

其实是西方为了维护教皇权威,铲除异端而进行的行为。

女巫审判(又称魔女狩猎)是中世纪基督教对其所谓的异教徒进行迫害的方式之一,受害者多是女性。主要目的是维护教皇权威,铲除异端。

女巫审判是以前基督教对异教徒的一种异端审问。这场从1480年延续到1780年的迫害“女巫”恶潮,席卷欧洲300年。良家妇女一旦被诬为“女巫”,立刻被斩首示众,然后焚烧尸体,刀下冤鬼多得难以统计。这是欧洲历史以及人类文明史上黑暗的一章。

扩展资料:

17世纪初,西欧各国反对迫害魔女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1614年,西班牙异端裁判所根据一位北部地区裁判官详尽的事实报告做出结论:关于巫师存在的说法完全是些凭空臆造、没有根由的想象,绝大多数的定罪缺乏真实性,从此教会司法部门需加强整顿管理,不许再接受有关魔女的指控。

1650年,在西班牙审判魔女的事情基本上得到了禁止。

之后再有声势浩大的文艺复兴运动、启蒙运动的兴起,唯物主义哲学思想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传播和推广,认知过程中个人见解的理智性、合法性越来越得到承认;

另一方面,自然与国家的地位也从上帝的神权中单独划出,科学家、哲学家对自然世界不断完善的认识与释解,使对魔法、巫术的迷信不攻自破。西欧各国也纷纷在启蒙运动的强大压力下,对审判魔女下达禁令(1649年在德国北部,1672年在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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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4

01.历史背景

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再没有一个实力强大的文明来统治欧洲,封建割据带来频繁的战争,欧洲各阶层人们只能在宗教的框架内思想与生活,历史文明进程似乎已停滞不前,整个欧洲犹如堕入黑暗之中。

人们在毫无希望的生活里,麻木艰难的熬过了漫长的中世纪。

14世纪中叶,黑死病席卷了整个欧洲,几年内,夺走了2500万、近三分之一欧洲人的性命。

很多地方在房屋的墙上触目惊心地写上了一个大大的“P”字——警告、提醒路人,此屋住有黑死病人,要小心迅速躲开。行人在街上走着走着突然倒地而亡,每天、每小时都有大批尸体被运到城外,整个欧洲犹如人间地狱一般。

得不到天主庇护的部分人群基于求生的本能开始寻求自救,把目光投向沉寂已久的本土原始宗教身上。

天主教的威信受到极度沉重的打击,恼羞成怒之下把罪名转嫁到犹太人的身上,指控是他们到处流动传播瘟病并四处投毒,成千上万的犹太人因而被活活地烧死。

疫情过后的欧洲元气大伤,天主教会的专制地位被打破,却为社会转型和发展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契机,文艺复兴运动适时兴起。

不甘心权力日渐衰弱的天主教,一方面同人文主义者,进行着神学与科学之争,另一方面,开始向本土原始宗教下手,他们决不能允许再有异端者来争夺原属于自己的信众。

02.猎杀女巫

天主教利用人们对于黑死病的恐惧,恐吓人们女巫跟巫师会为他们再次招来天灾及瘟疫,并鼓励人们相互举报。

公元1484年,教皇英纳森八世发布清算女巫的檄文,宣称她们十恶不赦、荒淫无耻绝对不能够被轻易饶恕。

自此,广大的神职人员被投入到大规模的惩处女巫的集体行动中去。

为教导女巫猎人和法官如何识别巫术,检验女巫与怎样对女巫施行酷刑,宗教裁判炮制出《女巫之锤》一书作为行动纲领。

仅在16世纪到17世纪这短短的一百多年间,被审判并处死的女巫就超过了20万人。

03.指控与刑罚

那么抓来的女人们具体是如何被判定是女巫呢?

毕竟与魔鬼飞行、共舞、交媾等令人瞠目结舌的故事,只能从女巫的口中被叙述出来,外人是无法亲见的。

所以女巫的忏悔和供罪是尤为重要的。

她们当然不会轻易招供认罪,这时候特定的问讯手段和酷刑就派上用场了。

拇指夹通常是行刑者选择的第一种刑具,继而腿夹、鞭打、吊刑,等等你能想到想不到的都会依次出现,直到你供认为止。

这还算是比较公平的审理,在一些地方流行一种最简单荒唐的方法,就是把女巫放在天平上,另一端放上一本圣经,只要她比圣经还重,那么她必须就是邪恶的女巫。

或者直接将女巫丢入河水中,若是浮上来就是有罪,沉下去就是无罪。

所以,只要涉及巫罪被抓进来,几乎无一人能活着出去。

04.无辜杀戮

难道真的有这么多骑着扫把满天飞的女巫?

怎么可能,她们并没有什么邪术,只是一些擅长医术的巫医,通晓人生哲理的智者,甚至是在野外寡居的老妇。

还有很多普通的女人完全是因为私人报复而被冤枉的。

那个时候要想陷害某个女人是”魔女”或”女巫”,是轻而易举的,告密者还可以获赏,教会会为他严守秘密和免罪,所以人们可以肆意陷害。

因此,在城市和乡村中任何女子只因长得漂亮而招人妒忌,或因态度高傲而得罪了求婚者,一封告密信就会把她送上死路。

有些人是为了报私仇,有些人则是为了转嫁自身的危机,据说有个叫特鲁阿埃舍尔的人在1576年被捕前告密说,他能供出30万个"女巫”和”巫师”, 最后有千多人因他的告密而惨遭厄运。

猎巫风甚至还成了教士阶层发泄色欲的工具,假如他们看中的女人搞不到手就会将她们诬为"魔女”而处死。

另外,根据当时的规定,妇女如果被判为女巫,那么她的财产都归拷问者所有,于是猎巫成为教士们敛财的良机,所以他们不会放过任何无辜的女子。

05.权力牺牲品

猎巫运动持续到了 18 世纪才在欧洲逐渐停止,教会最终没能保住自己的绝对地位,而这些被残忍杀害的无辜女性,因为各种莫名其妙的理由,白白成了旧势力丧心病狂垂死挣扎的牺牲品。

感谢阅读!

第2个回答  2011-11-24
猎巫是原指搜捕女巫与巫师或施行巫术的证据将被指控的人带上宗教审判法庭。今日此类事件被视为一种道德恐慌。从十二世纪开始,到十六世纪是最高峰的时期。当时基督教已经传入一段时间了,并且成为欧洲的主流宗教。源自於对於未知的恐惧和对巫术的害怕导致猎杀女巫。在高峰的时代,猎巫审判是於世俗法院审判。其实初时男巫和女巫被指控的人数一样多,直到了1485年两位德国修士著作的猎巫手册《女巫之槌》(Malleus Maleficarum)面世後,令整个欧洲社会把猎巫的矛头指向女性。书中宣称「巫术是来自肉体的色欲,这在女人身上是永难满足的,魔鬼知道女人喜爱肉体乐趣,於是以性的愉悦诱使她们效忠」。所以在不少有关女巫指控的法庭文献当中,都有跟魔鬼性交的罪名。被判死刑的女巫,财产会被没收,令政界和司法界对猎巫运动更加积极。在迫害的巅峰期,很多不懂巫术的女人也遭人诬告罪成而被活活烧死。而且在巅峰期的16世纪,猎巫审判大多是由世俗法庭而非宗教法院审判。
猎巫在现代仍有发生,其多发於无知或未教育的人,与世隔离,过著传统生活型态的人可能会指控某人为女巫。但今日此词多用於搜索误导或潜在的敌人(如色情业者、次文化族群),就如历史上的猎巫一般以歇斯底里、成见和不公正对待被指控的人。 还有一开始猎巫都是用吊刑的但因为女巫与巫师死掉後留下的的屍体会变成吸血鬼所以後来就用烧刑,因为要把屍体也摧毁掉以绝後患。 广义来说,指使用魔术、念咒、妖术的女性,在西方童话故事里颇为常见,大多以鹰钩鼻的老太婆的形象出现,身上披著一件黑色斗篷,相貌奇丑无比,喜欢喃喃自语,在大锅煮著蜥蜴、蝙蝠、蜘蛛、毒蛇等食材,熬制成浓稠的汤药。这个印象,一般认为在狩猎女巫的历史中就已经定型了。另外,运用西洋占星术或神秘学,为人占卜吉凶、祈福、施咒的妇女,有时也被视为女巫。
中世纪以前,女人在日耳曼传统文化区里一直很受尊重,尤其是制药、行医、会读写的女人。中世纪之初基督教在日耳曼地区的发展,教会认为按照基督教教义,女人应绝对服从於男人。教会贬低并丑化女人,捏造女巫形象,迫害女人,甚至活活烧死所谓的「女巫」
1484年,两位教士海因里希·克雷默和耶科布,撰写了《女巫之槌》,详细列举了很多种识别女巫的方法,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欧洲女巫大审判」。
中世纪的女巫审判有著非常黑暗的一面,绝大多数被处死的「女巫」都是无辜的女性。一名教士[谁?]在审问过几百名女巫之後所得出来的结论,他在西元一六三一年写道「如果被告过著不道德的生活,那麼这当然证明她同魔鬼有来往;而如果她虔诚而举止端庄,那麼她显然是在伪装,以便用自己的虔诚来转移人们对她魔鬼来往和晚上参加巫魔会的怀疑。如果她在审问时显得害怕,那麼她显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马脚。如果她相信自己无罪,保持镇静,那麼她无疑是有罪的:因为女巫们惯於恬不知耻地撒谎。如果她对向她提出的控告辩白,这证明她有罪;如果她由於对她提出的诬告极端可怕而恐惧绝望、垂头丧气,缄默不语,这已经是她有罪的直接证据。如果一个不幸的妇女在受刑使因痛苦不堪而骨碌碌地转眼睛,这意味著她正用眼睛来寻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眼神呆滞、木然不动,这意味著她看见了自己的魔鬼,并正看著他。如果她发现有力量挺得住酷刑,这意味著魔鬼使她支撑得住,因此必须更严厉地折磨她;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罚下断了气,则意味著魔鬼让她死去,以示使她不招认,不泄露秘密。」换言之,无论受审者有任何表现或反应,都会被判定为女巫而遭极刑。
藉由猎杀女巫之名,三个世纪内约有十万人被处死,其中绝大多数是女性,尤其集中在宗教改革时期的欧洲地区。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女巫一词,本意为“有智慧的女性”,后来引申为“魔女”、“妖妇”等.在欧洲民间传说中,早期“女巫”的代表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女巫瑟西和美狄亚。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普遍相信:每天夜里,女巫们会在自己身上涂上用婴孩炼成的“魔鬼油”,然后穿过裂缝和锁孔,滑上烟囱,骑上扫帚柄、纺锤或飞船飞跑,飞到恶魔们的集合地去参加女巫聚会……心怀邪念就会遭到恶魔的引诱,妇女小产和行为放荡常被视为遭受到了女巫的巫蛊,冰雹、歉收和疾病也由女巫造成。从15世纪起,基督教的教士们根据《圣经》中所说“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的“语录”,对“女巫”发起了持续近300年的迫害。在这黑暗的300年中,无数良家妇女被诬为“女巫”,或被斩首示众,或惨遭火刑。1487年,教会出版了猎巫“专业书籍”《女巫之锤》。随着古登堡发明的近代印刷术在欧洲的推广,此书在从1487年至1669年近200年间,竟接再版了近30次,从而引发了旷日持久的“猎巫潮”。《女巫之锤》详细记述了对“女巫”具体的审讯方式和保证审讯成功的有效方法。这种审判既没有起诉程序,也没有辩护人,除了严刑拷打作为逼供手段外,还有所谓的“女巫”测试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1-24
楼上2个说的好 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