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种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乡用地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而常用的用地性质实际上是指其中一小类——R11。
扩展资料:
用地属性:
1、自然属性
土地的自然生成,具有不可移动性。即有着明确的空间定位,由此导致每块土地各具有相对的地理优势或劣势,以及各所具有的土壤和地貌特征。另外土地还有着耐久性和不可再生性。 [1]
2、社会属性
地球表面,绝大部分的土地已有了明确的隶属,即是土地已依附于一定的拥有地权的社会权力,无论是公有的或私有的形式。
3、经济属性
土地的经济属性是通过土地自身的价值被社会认可的条件下来体现的。也表土地利用过程中能以直接或间接地转化为经济效益的特性上。另外,城市用地还可因人为的土地利用方式,得以开发土地的经济潜力。
4、法律属性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土地是一项资产,由于它的不可移动的自然属性,而归之于不动产的资产类别。城市地产产权的国有或集体所有,或是在此条件下,我国所实行的地权中部分权益转让等社会隶属形式,都经有法定程序得有立法的支持,因而土地具有明确的法律属性。
参考资料:用地性质-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