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说辞退你,且逼你签解除协议书的目的是为了规避责任,不想支付经济补偿。
你不签,保安不让你进公司的门打卡上班,意在形成旷工事实后,以你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这种情况下你申请劳动仲裁,被仲裁委以“没有解除协议书”为由不予受理,尽管该理由过于牵强,因为有那协议书,就是双方协商的结果了,哪来的劳动争议可言!但受理与否仲裁委说了算,你根本无法与他们较劲。
因此,建议你每天先按时到公司报到,保安不让进门后,立即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立案查处。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劳动行政部门留下与公司存在劳动争议的案底,以便在劳动行政部门到公司了解并调解处理无果后,可以要求他们为你出具相关证明,届时,即使没有仲裁委索要的“解除协议书”,你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的事实,就是单位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你可以请求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
追问首先,非常感谢你的建议!
现在 的情况是 :
已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但是还没有消息。110出警了,了解情况后答复我:不归他们管辖。申请劳动仲裁 却以没有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为由不予受理,现在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
追答继续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直到他们受理并开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