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了,夫妻一方过世户口本没有并户,房产证上面是死亡人名字请问该怎么办

我刚才问的是我的父母,我父亲去世了,他们的 结婚证丢了,户口本也没有并户,房产证上面是我父亲的名字,想把房子改到我母亲名下该怎么办,

结婚证丢失,可以持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经登记机关查实,开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然后持《夫妻关系证明书》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不按规定及时注销户口,将造成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影响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政府的宏观决策,不利于社会管理。 公民死亡后,如其家人不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将影响到诸如保险金领取、遗产继承、银行取款之类一些事务的正常办理,等等。 

扩展资料:

人去世按照户口登记条例,必须进行销户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六条的规定:

1、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死亡证明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公民死于医疗单位,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社区、村(居)委会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医疗单位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死亡公民已经火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3、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应当书面告知申报义务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村(居)委会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经告知仍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直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户口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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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09
结婚证是可以补办的,户口来到哪里就可以到哪里补办的,现在的信息是联网的,很方便的。
但是如果有一方已经不在了,电脑上应该也是信息共享的,那个人的信息 就会显示出来死亡,这种情况是不会给办的。只能出具是【合法夫妻】的法律证明文件。跟结婚证的效力是一样的。

这个你先不要着急的。结婚证丢失了也没有关系的。那个就是个纸片。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民政局去查询的,都会有档案的。
像你说的这个情况,有一方过世了,那么另一方是会有合法继承权的。先冷静下来去到相应的部门调取相应的证明就可以了,然后将产权过到自己的名下就可以了。不过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有的地方好办些也不会收取什么费用。地方法规不同。
如果自己弄不明白,最好是找个好点的律师事务所,花点钱,他们会帮助您办好一切的。或者会给你提供详细的办事规则和方向,会少走很多的弯路。需要给点费用的。
年纪大点的可以去法律援助机构咨询一下。那里是免费的,也会给你很好的建议的。
遇事不要惊慌,希望能帮得上你!追问

户口没有并户,结婚证丢失,那当地派出所能给并户吗

追答

不需要并户口的。我国的法律有规定,结婚不一定户口就非得在一起。户口不在一起一样是一家人的。你大可不必担心的。我上面说的很明确。结婚登记,拿了结婚证,就是没有在一起睡觉,法律也会承认是一家人的。明白了吗 ?
另外人都没有了,派出所更是不会给你并户口了,人去世了户口就给注销了。你就是需要一个结婚证明就可以了,那个东西是有档案的。建议先到当地的民政局看看。
刚刚看到你的补充问题。你的情况就不用补办结婚证了,直接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就可以了。然后把你父亲名下的财产变更到你母亲的名下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11-11-09
你这种情况可以到你父母当初办理结婚登记机关查询,要求其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同时你父母的户口本上也有相关的信息。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23
结婚证丢失,可以持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经登记机关查实,开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然后持《夫妻关系证明书》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第4个回答  2011-11-09
到当初领结婚证的区县的档案馆调档案,凭档案资料补办结婚证追问

补办结婚证还需要什么手续吗,而且他们是80年结的婚当时 是在山西,他们现在户口都已迁到山东了,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