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算是商品房吗?

如题所述

不算,要五证齐全才算商品房。

商品房的五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证明开发商已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并已缴纳土地出让金。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明该房地产项目规划已取得规划部门许可。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表明政府允许在该土地上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表明政府允许该项目进行施工建设。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表明政府允许进行期房预售、现房销售等。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2015年3月1日,停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证。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扩展资料:

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证

百度百科-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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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2

不一定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

扩展资料:

商品住宅开发经营单位依法通过国有土地出让、转让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为支付的出让、转让费用、拆迁安置补偿的净支出及按规定应交付的有关税费之和.

商品住宅开发经营单位依法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为取得该划拨土地所支付的征地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之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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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不算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有你所购买房屋的土地分摊面积和性质以及年限,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筑的用地,非住宅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公有的,房产证是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0年、70年是针对该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而商品房被购房者购买后,则属于业主所有,但业主仅拥有这块土地上对应的商品房拥有权,而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另外,只有土地才有使用年限。
  业主购买商品房,目前没有硬性规定需要发放国土使用证,业主如有需求,则需要在开发商的配合下向国土局申请。
第3个回答  2012-02-23
土地使用证里面的“使用性质”一栏:看是“出让”还是“划拨”,如果是“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追问

假如 土地使用证里面的 使用性质是划拨的,那该房能在市面上过户交易不

追答

可以在市面上交易,但这种房有点像那种小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