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家中的集体供暖处于末端,楼顶,另外,本单元住户不多,所以温度一直在15-16度左右。家中有老人,不太方便。原来小区没有天然气,近期想要统计意愿,集体改造。住房建筑面积124左右,三室两厅。如果改为天然气供暖,原来的暖气管道还能用吗?
主要是因为,我家的集体弄暖在改为分户的时候,不是地暖,用的是暖气片,但是图好看,把部分管道埋到瓷砖下面了。这样改的话,这部分底下的管道还能用吗?如果在大面积的穿墙,铺管子,就不费那个事了。如果还能用,是不是需要把现在室外的进水管和回水管,连起来?原来的暖气片还能用吗?
不太懂,请高手详细指教。
私人是不可以更改供暖设备和供暖方式的,集体改造也是由当地供暖行政部门来进行改造,各省市供热条例都有明确规定。
以吉林省为例,根据《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
第十六条 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保证供热,供热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当积极进行抢修,及时通知用户,并依据供用热合同对热经营企业或者用户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 热经营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承诺的服务标准和质量,设置并公开报修、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 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房屋产权单位对各自管理的供热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障正常运行。
第二十九条 居民用户室内的供热设施故障,除热经营企业的原因外,由产权人委托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
第十八条 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擅自增挂暖气片;
(二) 擅自增加水循环设施;
(三) 擅自排水放热;
(四) 擅自改变热用途;
(五) 阻碍热经营企业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改、移动供热设施。需要拆改、移动的,应当经热经营企业同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
反正就是居民用气了,跟他商量一下,换块大表,加点钱,不就可以了?难道换大表非得按商业用气?
追答我们那反正就那样的,居民用表是最大2.5立方的,一般都是1.6的表,大表定位ushi商业的报装价格和气价都不一样的,唯一的办法是你有内部关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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