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不是权利机关的话,是违法的。
司法机关对于认为被告人存在作案时有精神病可能性的,要委托鉴定机关鉴定。鉴定结果有三种,即无刑事责任能力、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报告人,要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 1997年3月14日修订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司法机关可以在没有确切证据病人是正常人的情况下随意抓人吗?
是可以的。不过在羁押过后,如果发现嫌疑人确实身患重病,是可以取保侯审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11-01
当然,在鉴定机关还没有确定他真的有病之前公安机关只是行使他的职责,既然有精神病7、8年了那为何不去法院申请宣告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呢?认了吧。
第4个回答 2007-11-01
你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保护病人的权益。
如果最终不能入罪的话,按国家赔偿法,按超押一天补偿一天去年平均工资,这样的赔偿是很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