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假如我负主要责任的话,我还能要求公司报工伤保险吗?

我负百分之多少的责任才能报工伤呢?

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己方负主要责任,是不能申报工伤保险的,还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属于工伤保险的范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工伤保险条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劳动者承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2个回答  2012-03-01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这种情况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纵横法律网-山西星瑞律师事务所-李勇律师
第3个回答  2012-02-29
你自己负主要责任是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及时申请交通事故复核吧。追问

假如责任是对分的话,能够申请工伤吗

追答

可以,上下班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需要是非本人主要以上原因,可以是同等也可以是次要,但不能是主要或全部。如果能够认定为工伤的话,你是可以要求双方赔偿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2-29
假如对方已经对你进行赔偿了,你就不能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了,保险不可能让你两头获利,从而超过你的损失。你自己的责任的损失的部分是需要你自己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