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同时签订了同行业两个单位的劳动合同 违法吗?会被怎么处罚?请详细说明原因,谢

我现在是一私营公司的中层管理者(在本公司已呆3年多),近两年以来因公司的一些制度和老板的不诚信导致我压力很大现在就想离职,但是由于目前我手上又有些事情暂不能走,暂时也没有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但是另外一个单位也是同行业的(最近要我去报到,催得很紧),我也希望到哪个单位去发展,但是过去就需要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和转正),由于我对劳动法不是很清楚,不知道我同时签订这两个单位的劳动合同是否属于违法行为,若是违法则会被受到怎么样的处罚,希望能得到详解,困惑中,非常感谢,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不允许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的规定,砸掉你的饭碗。
  可能追究第九十一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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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8
法律不允许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否则,任一个单位都可能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的规定,砸掉你的饭碗。且可能追究第九十一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2-24
这样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是要赔偿的,新的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另外还有是否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涉及的话会有一定的期间限制。
第3个回答  2012-02-24
嗯嗯 同意楼上的建议 如果迫切需要解除合同 首先可以双方协商解除 不受任何解除条件限制 其次 查看你的劳动合同 看有没有什么条例或制度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即有损劳动者权益的 那你就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 最后 你去翻翻你们公司的员工手册 看看怎样可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如无故旷工几天以上...等等)让公司解聘你
第4个回答  2012-02-24
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没有惩罚措施。如果违反和公司的约定的,只需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