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证程序有哪些?

如题所述

首先权利人必须要向土地所在的原机关登记挂失,然后由当事人他还要在媒体上发一个声明,声明原来的土地证书已经丢失,并且原来的证书是不在存在效力的,然后当事人就必须要赶紧提交一份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申请书,还有他已经出具的声明资料,还有其他的相关资料,然后到相关部门去办理。

一、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证程序有哪些?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

4、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

5、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6、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7、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二、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收费种类有哪些?

登记费、工本费、测量费。

若住房属国有土地上房屋,房产证丢失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收费标准是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房地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x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

(四)地籍图(原件二份);

(五)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7日内核查房地产登记册,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补发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作废。产权人因灭失、破损等

因此,如果是想要补办集体土地的使用证,首先是必须要向媒体发一个声明必须要在声明上说明,原来的土地使用证的权利已经是作废的,所以已经不存在效力,然后当事人就可以向它原来土地所在地的一个登记机关进行报失,然后把相关的所有资料带上填写一份土地使用证的登记申请书,最后到土地管理局部门去办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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