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计风险的形成原因有哪些

如题所述

一、IPO审计风险原因分析
1.内部控制风险。近几年,在申请IPO的遭否企业中,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成为除持续盈利能力、利润操纵、关联方交易等主要原因之外的又一个致命因素。如成都国腾电子,其监事会与公司高管利益高度一致,监事会如同摆设,致使公司内部控制失效;杭州巨星科技,其总裁、副总裁、监事会主席存在密切关系,而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上海的丰科生物科技公司,由于内部控制缺陷,其报告期内的收入竟然有以自然人的银行账号代收的销售货款,且比例较高。对于IPO审计师来说,如果被审计单位没有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或是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而注册会计师没有及时发现并予以报告,不能保证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有效性,那么其对之后的审计工作即使再认真细致也是劳民伤财,必定会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审计风险,甚至法律责任。

2.会计政策及估计风险。利用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来粉饰财务报表,是IPO过程中申请单位最普遍采用的手段。常用的方法有:变更资产减值准备;变更递延收益的摊销时间;变更资产折旧的方法和年限;变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固定资产和生物资产项目初始计量方法;变更无形资产、收入、费用的确认方法等。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会计政策的选择是否一致及其变动原因、会计估计的适当与否都会对最终的审计报告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关系到注册会计师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性质,所以,会计政策及估计风险不容忽视。

3.利润操纵风险。由于证监会对申请IPO的企业有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对其配股等要求,故当IPO企业业绩不够发行上市条件时,大量的利润操纵行为就会层出不穷,少计提甚至不计提资产折旧或摊销、虚增收入、虚减成本费用等等,这无疑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例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未对部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未对部分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导致当年少计费用2227万元,即虚增利润2227万元;2012年7月16日,被称为“创业板造假上市第一股”的新大地本已闯过发审委大关,却因媒体曝光少计成本、虚增收入进而粉饰财务报表,被证监会审查,列入终止审查IPO申报企业名单。

4.关联方交易风险。关联方交易,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控制方与被控制方之间进行的交易。一些拟上市公司可能使用大规模的关联方交易,把自身业绩的增长建立在关联方的亏损之上,从而隐藏可能出现的业绩下降或投资损失,以达到符合上市要求的目的。常用的手段有债务担保、转嫁费用负担、托管经营等。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识别、理清被审单位及其关联方的复杂关系,就会带来重大审计风险。例如,2009年苏州通润驱动IPO被否,关联方交易成为最大诟病,在报告期内与关联方铸造厂存在持续的关联采购,尽管2010年5月起苏州通润终止了该铸造厂的合格供应商资格,但新的供应商永辉铸造仍有约426万元的产品系通过原铸造厂采购获得。由于公司采取补救措施的时间尚短,最终被挡在A股门外。证监会发审委最终认定公司在关联方交易问题上无法撇清关系。

5.审计结果公布后的法律风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意识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2003年2月,因锦州港虚假陈述案,北京毕马威华振和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被列为被告;2010年,毕马威高级经理梁思哲因行贿下属助洪良国际上市遭举报被停职承担法律责任;2013年初,证监会对江苏公证天业、天健正信、中瑞岳华3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警示函,原因是东吴证券、康达新材、隆基股份3家公司通过发审会后业绩大幅下滑,而提供IPO审计服务的这三家会计师事务所未如实说明相关情况,同时证监会对相关的注册会计师处以行政监管措施。不难看出,投资者在遭受损失时,不仅起诉造假企业,也会把参与企业IPO过程的会计师事务所告上法庭,而证监会也会追究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因此,注册会计师在IPO过程中面临极大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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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03
我国的资本市场从无到有,正在迅速壮大。企业上市后可以获得巨大的好处,如提升公司形象,筹得大量资金,股东个人财产暴增等,使得很多IPO企业不择手段想要上市,实现其“圈钱”的目的。所以近年来,IPO企业欺诈上市的例子越来越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遭遇诉讼的例子也越来越多。很多IPO企业欺诈上市后,迅速“变脸”,业绩下滑,甚至在上市首日便出现了“破发”现象。据统计,2010年有349家企业上市,其中有26家在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占比7.4%;2011年有282家企业上市,其中有77家在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占比27.3%;2012年有78家企业上市,其中有16家在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占比20.5%,以上数据颇为惊人。自2012年之后,中国的IPO便迎来了一年多的暂停,直至2014年才再度启动。不难想象,这些首日破发的新股中不乏欺诈上市的企业。
  本文主体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IPO审计风险的成因分析,结合IPO自身特点分别从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和其他审计环境三个角度对IPO审计风险进行分析;第二部分是对IPO审计风险的防范建议,分别从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和其他审计环境三个角度进行剖析;第三部分是通过一个综合案例验证前文分析结果的正确性;第四部分是对本文研究得出的结论进行总结概括。
  总之,我国IPO审计风险是由很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降低IPO审计风险也不能仅仅依赖于审计主体,还需要政府、中注协、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和IPO企业本身通力合作,才能打造一个低风险的IPO审计市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