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证的几个问题

1、实际操作中,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还要不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怎样交纳押金或其他保证?
2、“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既然是受益人,为什么还要开出汇票呢,开出汇票不是指付款吗?
3、“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单指的是货运单据吗?这单据有什么重要的?是不是赎单后对方才送货?

1.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所以一般会要求开证人缴纳保证金,有的是100%,有的可能低一点,具体视银行规定。

2.你把一个汇票这个词搞混淆了。
汇票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这两种汇票的流动方向正好相反。商业汇票是逆汇法。

商业汇票是由卖家也就是受益人给买家出具的,要求买家见到汇票后按票面要求付款,只涉及商业信用。通常信用证LC及托收DP/DA会用到它。

另一种是银行汇票,它是支付手段的一种,涉及银行信用,是买家去银行购买的即期汇票,给卖方,让卖方去指定银行取款的票据。 这种支付手段叫票汇 DD。

在即期LC下,即期L/C包括付款L/C和议付L/C,根据UCP600惯例,付款L/C没有贴现行为,无须汇票,而议付L/C需要汇票,可以提前融资,如果L/C中出现AVALIABLE WITH ...BY...(即议付方式,不管是限制性议付还是自由议付,它就需要汇票。
在远期LC下,开证人需要向银行承兑,远期付款,这个时候在LC 上承兑就不好操作了,所以更加需要使用汇票。

3.单据包括很多,具体看LC 46A的规定,一般包括汇票,发票 ,箱单,提单,保单,产地证,等等。

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所以提交的单据必须做到单单相符 单证相符,否则可能导致被开证行拒付或延迟付款,造成出口人无法收汇。

是不是赎单后对方才送货?这个可能是进口。 赎单赎的是以上提到的单据,包括提单,说明货物已发,不然哪里来的提单呢。出口人货物发运后,拿到提单,连同其他单据向通知行/议付行交单,议付行议付并向开证索偿/或通知行转交单据给开证行,开证行通知进口人付款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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