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幢一层已建多年老瓦房,与右边相邻的是邻居的新建三层楼,邻居在建房时就在相邻位置的一楼的墙上留有两窗户(当时两窗户就紧贴我的墙,根本采不到光,),现在我把旧房拆了要重建,他的两个窗户露了出来,所以现在邻居不准我在原来的位置建房,要我留采光的位置给他,这合理吗?
参考资料:民法 物权法
谢谢你的解释,但是我不太理解这个意思,我是想问,我可以在原位置建房吗?是不是非要给他留采光不可?
邻居的要求肯定是不合理的,我家建房和你有点类似,与邻居有纠纷,还没结果,不过我家房子已做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