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奥运会兴衰

如题所述

古代奥运会兴衰------古代奥运会是古希腊人为万神之主宙斯举办的一种宗教与体育竞技相结合的庆典活动,由于其发祥地在伯罗奔尼撒半岛西北部的奥林匹亚,故称“奥林匹亚竞技会”。古代奥运会从公元前776年开始正式算起,到公元394年停止,历时1170年。古代奥运会每四年举行一次,这一周期被称为"奥林匹亚德"。按此周期算,共举办了293届,但实际上召开的次数要少得多。不过,古代奥运会有规定,一个奥林匹亚德为一届,不管举行与否次数照算。

古代奥运会就其发展规律而言,必然有一个由简单到成熟的过程。因此,很有必要将其早期与繁荣时期的差别做一些比较。

从竞赛项目来看,最初“只有一项竞赛,在圣园东边克尼翁山脚下,跑道长度为
192.27米。从第14届(公元前724年)起,增设场地往返跑,即比原来的长度增加了一倍。第15届(公元前720年)设长跑和耐力赛跑(场地24个往返跑)。第18届(公元前708年)第一次举行五项竞技和角力。此后,拳击、驷马双轮战车赛、拳击与角力结合的竞技(又称混斗)、骑术、青年赛跑和角力、武装赛跑等项目逐步增设。随着古希腊文化艺术的繁荣,又出现艺术竞赛项目(从公元前444年的第84届开始),“这项别具风格的竞赛项目在后来近千年的历届奥运会上都不普消失过,它一直是很受欢迎的,这为古奥运会增色不少。有许多著名学者、历史家、诗人、戏剧家和艺术家被吸引到了奥运会上来。被人们称为‘历史之父’的希罗多德曾在赛会上朗诵过他的‘历史’中的一个片断,歌颂了希腊人在希波战争中表现的英雄气概,受到奥运会的嘉奖。”从竞赛的日程和参加的城邦来看,最初的奥运会只是一个地方性的运动会,参加者仅限于伊利斯城邦的公民,不仅竞技项目只有一个,竞技日程也只有一天。到第12届(公元前732年)时,科林斯、斯巴达、雅典、叙拉古等城邦开始参赛。从第30届(公元前660年)开始,整个希腊大陆的城邦都有资格参加,参赛者必须是经审查合格的居民。从第37届(公元前632年)起,竞技会从原先的1天延长到3天。从第40届(公元前620年)开始,希腊殖民地的居民也允许参加比赛。这样,古代奥运会就发展成整个泛希腊的有影响的体育盛会。到第77届(公元前472年),竞技会又延长为5天,其竞赛日程是:第1天是开幕式(纪念宙斯的仪式)和赛跑,第二天是赛马、赛车以及五项全能的三项比赛;第三天是祭神庆典活动和少年项目的三个竞赛;第四天是五项全能的剩余两项、以及拳击、角力和混斗等项目;第五天是部分比赛项目以及闭幕式。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古代奥运会繁荣时期的竞赛日程为7天.从地点和设施来看,奥林匹亚最初只是一个宗教祭祀圣地,它从未发展成为一个单独的部落,也并非一个城镇之名。由于它是古希腊风景最优美的地方,因而才被古希腊人视为诸神经常出没和聚会的地方,并把这个地方叫做阿尔蒂亚斯神域。最初,神域的庙区并不大,长只有二百米,宽也只有一百七十五米,整个庙区最初只用篱笆围着。大约在公元前6世纪,庙区才建有赫拉的神庙。至于赫拉的丈夫、众神之首的宙斯,则长期无庙堂,只有一个露天的大祭坛。直到希波战争胜利后,即公元前460年,人们才在赫拉神庙的南面建起奥林匹亚最大的建筑物——宙斯神庙,众所周知,这个神庙有古代七大奇观之一的、高达15米的宙斯神像,是著名雕刻家菲迪亚斯的作品。此外,人们还在这里建有宝库、宾馆、训练馆以及其它附属设施。竞技场最初也很简陋,竞赛是在草地上进行的,观众也是站在周围的坡上观看的。随着竞技运动的传统化与正规化,古希腊人把草地改造成东西长212.5米、南北宽为28.5米的长方形场地。同时在场地的四周依天然慢坡修成可容纳4.5万余名观众的看台。

运动员和裁判员在早期与繁荣时期也有明显的不同。

从运动员来看,最初基本上是“实权人物”,即贵族,公元前500—公元前440年间,运动员才平民化和“典范化”在年龄上,最初是成人参赛,从37届(公元前632年)开始,“首次设立少年场地跑、摔跤比赛项目,参加少年比赛项目的选手年龄限定为17-20岁。”在服饰上,最初的运动员在腰上束一种叫“兜档布”的东西。从第15届(公元前724年)奥运会起,开始裸体竞赛,其原因据说在这届运动会上,麦加拉城邦运动员奥尔西波斯在赛跑时不慎把束在腰上的“兜档布”给散落了,但他仍坚持比赛。裸体的奥尔西波斯使观众耳目一新,人们从他身上看到了肌肉的健美,感到男性特有的魅力,觉得裸体竞技更能体现运动员形体的健美和姿态的动人。从此,运动员开始裸体竞赛,直到古代奥运会行将结束时。现代学者认为,裸体竞技除偶然事件传说外,还应有宗教因素、性意识、同性恋、英雄崇拜以及平等精神等。总之,赤身裸体竞技是古希腊体育的一大特色,由于运动员全身都涂擦上橄榄油,不仅使皮肤富有光泽,同时在比赛时能显示出力与美。因而希腊人对此不仅没有羞耻感,反而有艺术美感。当然,有些项目如赛马、武装赛跑等,并不是非赤身裸体不可。在奖励方面,第1届至第6届的优胜者获1只羊或其它实物,从第7届(公元前752年)开始,优胜者获得用橄榄枝编织的花冠。橄榄在古希腊有特殊的地位,它不仅与希腊人的生活有密切关系,同时它是雅典娜女神赐给人类的,是和平与幸福的象征,因而古希腊人把橄榄冠视为最神圣的奖品,能获得它是最高的荣誉。制作橄榄冠的橄榄枝是由一个纯希腊血统、从未犯过错误、父母都健在的英俊少年用金刀从宙斯神庙后的小橄榄林里割来的。这种奖品虽然不能给获奖者带来物质利益,但能给他带来很大的荣誉。当然,这种奖品也使周边古国的人很难理解。据说,当波斯人得知奥运会优胜者的奖品不是金钱,而是一顶橄榄冠时,情不自禁地发出这样的感叹:“哎呀,……我们前来对之作战的是怎样的一些人啊,他们相互竞赛是为了荣誉,不是为了金钱啊!”
从裁判来看,“在最初的200年中,裁判员只有一人,由埃利斯最负盛名的俄克叙卢斯家族的人担任。公元前580年,改为埃利斯各族人公选两名裁判。到第75届时,增为9人,3人负责车马赛,3人负责五项竞技,3人负责其他比赛,并选出一名裁判长。以后裁判人数时有增减,到公元前348年的第108届奥运会上才正式确定为10人。”
裁判官负责宣布"神圣休战令",审查运动员资格,执行赛场纪律。所有人对裁判都十分尊重,运动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裁判。在行使职权时,裁判官手持法鞭,可随时鞭打破坏规定的人,也可以对违反规则的选手进行罚款,甚至除名。裁判员不仅是赛场的执法者,也是整个大会的组织者。在奥运会期间,只有裁判才可以享用一种石制的专门座椅。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50875206.html?an=0&s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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