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买了一个二手房,当时没有察觉取暖费没有结清,现在物业拿着从1998年到2010年的所有取暖费的单子来让我们交。我想了解一下,1、十年的是不是已经超过诉讼期限了。2、和我们有没有关系?3、如果因为这个问题,在银行系统内产生滞纳金和影响我们今年取暖了怎么办??请高人指教
个人交易的,合同上没有写明前期欠费谁来负责。也没有写与这个房子相关的问题出现纠纷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