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交纳。我们单位在申请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报发改局,环评是必备条件,但在报项目时就要收取以后建业务用房的建设项目“三同时”保证金,做为国家行政单位,建业务用房还未建设,就要这样,况且国家法律法规也严禁乱设收费项目,能报发改委申批的建设业务用房项目,肯定是国家因为考虑确有必要。环保局说只要建设期间不会对环境有污染就退保证金,这是屁话。烧张纸,放个屁都会对环境有污染。保证金收,要退永远不可能,除非单位不用建设资金建业务用房,除非无人区才不会有污染。咸阳环保局制定的《咸阳市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保证金缴存》就是采取不交不办,交了就当以后有违法时的罚款,明显是收环评保护费,只要交钱就通过。我感觉就不是真正维护环境的做法,真正维护环境还是要高压政策,依法依规严惩,不应该用一个制度来设定创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