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了抗结核药物6个月,药物吸收很好,还有一点点遗留.他给了我一个月的药,我不想吃这一个月的药了.可以吗?

我吃了抗结核药物6个月,防疫站医生说药物吸收很好,但还有一点点遗留.他给了我一个月的药,还说是吃完了就好了,有不用去复查了.痰液检查连续三次都是阴性的,其他一切也都好的.但是我不想吃这一个月的药了.因为吃药有一定的副作用,没什么胃口,人也没有什么精神.请问我不吃这一个月的药可以吗?现在自我感觉身体没有什么问题.

一般不可以,因为留下祸根迟早是要复发的.如果您实在不想吃药了(因为影响胃口和精神嘛),建议找个比较知名的外用产品(例如电磁仪之类的,一定要是正规的),来进行治疗,但是绝对不能什么都不用了. 最后告知,不要因为一点点的原因而放弃了治疗,也许完全康复与病情复发就在你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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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1-12
按医嘱执行吧!多吃一个月药就多一些保险,而且,在巩固期(继续期)药物比以前要减少的,一般只用利福平、异烟肼即可,肝脏是能承受的。第一次治疗很关键,望你不要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