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十二小时休息二十四小时合适吗我的工作每月固定休四个周日(待薪休 周日上班算加班)早八晚五 可是现在要上十二小时休息二十四小时 黑白两班倒 这样合适吗 ( 我觉得不合适 这样算四个周日就没了)
连续上12小时的工作,有可能会倒夜班,容易影响休息,导致生活习惯的不规律,但是个人的适应能力和身体素质不同,需要具体对待,如果您的体质比较好,适应能力也比较强,不影响休息就可以继续工作,如果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和休息,建议改换工作。
相关法律: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从上面两个规定看,一天工作12小时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对企业违法行为予以责令改正。而且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可以对超时加班企业予以每人每月100到500元的行政处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不是我改 而是领导要这么改
追答这种领导让倒职位的事情。一般应该有原因,是不是有人推荐你还是这个职位工资比较高。
追问不清楚 不是这两种原因 开会的时候我去的比较晚 我到那这件事已经定下了
追答那这样你想不去都有点难了,除非和领导详谈,不过也得看你们领导的意思。
好什么 这样上我都不想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