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家对社会学在社会科学中地位的看法,也是历史地变化的。在创立时期,社会学刚刚从哲学的怀抱里解脱出来,社会学实际上是社会科学的代名词,同时它又在一定程度上有社会哲学或历史哲学的色彩,带有某种包罗万象、凌驾于各门社会科学之上的印记。例如,孔德认为社会学的目标是一切现有知识的综合。他对这种综合,是用“三阶段论”(神学、形而上学和实证阶段)和科学分类法(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和社会学)来说明的。斯宾塞也认为社会是各种社会科学的综合或总和,他的《社会学原理》包含了对政治、经济、宗教等各种社会科学的研究。社会学是一种研究社会第一原理的科学,是各种社会科学的根本科学。例如,他们两人都主张社会有机体论,并把社会各组成部分相互之间以及部门与整体之间保持和谐作为社会根本原理。不过他们各自的着眼点有所不同,孔德强调整体,斯宾塞则强调个体。后来,美国的吉丁斯等人不同意孔德、斯宾塞的第一种观点,继承了他们的第二种观点。他在1896年出版的《社会学原理》中说:“社会学不是社会科学的总和,它是一种普通社会科学──一种研究社会元素与第一原理的科学”。
关于社会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有的中国学者提出了一种与上述观点不完全相同的看法。这种看法把全部社会科学大致分为一般、特殊和个别三个层次。属于第一个层次的是历史唯物论这样的哲学科学;属于第二个层次的是社会学、历史学这样综合性的社会科学;属于第三个层次的是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等专门性社会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