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1-21
先看一看医疗事故的定义:
根据“最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这里面强调几个点,违规操作和过失,包括违反相关的部门法律规章以及诊疗规范。
就本事件而言,是否一定就存在违规和过失,这个死亡是不是因为违规和过失导致的,这里不能下定语。
先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梁启超怎么去世的,大家知道吗?其实他是死于当年协和医院的医疗事故:医生把本该切除的左肾切成了右肾。临死前,梁启超不是咒骂医生,而是叮嘱家人:“千万别跟媒体说,不要公布。老百姓刚刚开始相信西医,如果让他们知道我的事,难免就会退却。”
这是一起典型的医疗事故,纯属医生过失所致。
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医疗上的意外都不是因为这种低级错误造成的,人体的复杂程度,远非行外人所能够简单理解,尤其在目前的医疗规范条件下,因为人为过失导致的医疗意外,其实是少之又少了。
人体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其复杂程度远远超过目前任何精密仪器,人类能使原子弹爆炸、卫星上天,却不能制造出一个活体的生物,哪怕是一个最简单的单细胞生物草履虫,所以医生所能做的工作其实并不是在改造人体,使不正常的器官变成正常器官,医疗水平还远远达不到这个高度,而是只能做到“缝缝补补、切除连接”的作用,不好的组织器官,我们只能做到切除,断了的骨头,我们钢板固定,外科手术,仅此而已。但即使是这样,在手术过程中,仍会发生各种不测,让人防不胜防。从手术的第一步,麻醉开始,风险就开始了,你不敢保证患者会不会对麻醉药过敏,也不能保证患者不耐受麻醉药导致的心跳骤停;手术过程中,你不能保证病态的组织和器官是否会有大出血,也不能保证是否会有异常动脉血管恰好经过,甚至是血管里有血栓形成;剖腹产时,你不能保证羊水肯定不会进入血管,保证一定不会发生羊水栓塞等等。所有这些太多的不确定性,导致了医生即使小心翼翼,也不能保证手术一定就顺利。
可这些,在公众眼中都是忽略的,普通人的眼里只有两个结果,手术成功还是不成功。
所以,如果大家对这些医疗意外不能保持理性对待,频繁医疗纠纷的后果就是医生不再愿意接诊疑难重症手术,医生宁可不再抢救,也不愿意给自己“添麻烦”,没有做手术治疗,人病情加重甚至死了和医生没有任何关系,而给患者做手术没有成功,劳心费力不说,还可能面临没完没了的医疗纠纷。
所以,在发生一起医疗意外的时候,希望大家先冷静下来,理性对待,不要盲目感情用事,这里即包括患者的亲朋好友,也包括一些舆论媒体,过度的纠结这些事情,长期以往势必造成医生群体对危重患者的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