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论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诡辩论的意思:是违背逻辑规律而做的一种聪明但有欺骗性的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证。

在宣传中论证一个命题或说明一个问题时,诡辩论者不去如实地、以有力的逻辑力量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而是从主观出发,以片面的、表面的、甚至不相干的一些现象制造虚假的联系、因果关系和主从关系,达到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目的,为其荒谬的言论制造一种骗人的推理形式。

详细解释:

诡辩论有时从多方面因素论证自己的命题,口若悬河,广泛地证明自己的论点,实则是冒充辩证法,以歪曲辩证法来破坏辩证法。诡辩论有时承认事物的永久运动,而否定事物的相对静止,否定概念的确定性。

有时又以事物的相对静止否定事物的永久变动,把灵活性视作原则性。诡辩论脱离现实的具体条件,不尊重事物转化的规律性,把对事物解释的灵活性依据主观意志任意运用。

诡辩论的认识基础是主观唯心主义和相对主义,在解释命题时,崇尚玩弄概念、故弄玄虚,用华而不实的辞藻美化相对主义的说教。正如列宁所说:“从赤裸裸的相对主义的观点出发,可以证明任何诡辩都是正确的。”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诡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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