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里面新增了什么罪名?

如题所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27日正式公布,

新增多项罪名,包括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高空抛物罪等,

对社会反映突出的抢夺公交车方向盘、高空抛物行为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维护人民“头顶上的安全”和“出行安全”。 

补充了17个新罪名,调整或者取消了10个罪名。


自2021年3月1日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同步施行。 

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等案件引发社会关切

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

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法保护

修改奸淫幼女犯罪,对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明确适用更重刑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修改猥亵儿童罪,进一步明确对猥亵儿童罪适用更重刑罚的具体情形。 

增设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

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等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司乘人员生命健康

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增设高空抛物罪

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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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3
对社会反映突出的抢夺公交车方向盘、高空抛物行为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维护人民“头顶上的安全”和“出行安全”。
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21-03-03
1.妨害安全驾驶罪 2.危险作业罪 3.欺诈发行证券罪 4.袭警罪 5.冒名顶替罪 6.高空抛无罪 7.催收非法债务罪 等等
第3个回答  2021-03-03
现在国家日益强大,法律在不断地完善,覆盖面更广,在今年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增加了17项违法犯罪的罪刑,分别是妨害安全驾驶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妨害药品管理罪;欺诈发行证券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袭警罪;名顶替罪;高空抛物罪;催收非法债务罪;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破坏自然保护地罪;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妨害兴奋剂管理罪;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第4个回答  2021-03-03
新增了,总共有25个罪名,有与近些年来频频发生的公交事故有关的妨碍安全驾驶罪,有在疫情中突出的袭警罪,有顶替他人名额名字的莫名顶替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