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廉政风险防控点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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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细则

  中共江山市水利局委员会文件

  江水党〔2011〕7号

  中共江山市水利局委员会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细则

  根据《江山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市委办〔2011〕116号)精神,现就我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按照科学评估、超前预防、改革创新、等级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防范和权力运行监控长效机制。通过评估岗位职责风险、明确权力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诱发不廉洁问题的可能性,全面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的标准化、规范化,真正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为我市“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体与对象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行使公共权力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主要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将现代管理学理论、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实际,围绕如何有效预防和控制廉政风险转化为腐败行为的可能性而建立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其核心是将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作为一种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为预防党员干部腐败建立“防火墙”。针对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及党员干部不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政风险,通过梳理权力清单、评估风险等级、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预警、强化考核追究等环节,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各级机关、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对象是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全局干部所处的岗位。重点是具有审批权、执法权、管理权的科室和单位。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根据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廉政风险点阶段。(2011年7月-8月)按照个人岗位、内设机构、单位三个层面,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全面梳理权力清单,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加强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管理。

  1. 梳理权力清单。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单位、内设机构和岗位权力事项自下而上进行清理规范,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规定的职权,原则上予以取消;确因工作需要保留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加以设定。虽有法律法规依据和规定的职权,但实际并不需要或不适应实际要求的,要尽可能冻结或取消。在清理过程中,要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精简办事环节,防止已压缩的权力事项扩张、已取消的事项反弹。在此基础上,针对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编制岗位职权目录、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程序和固化工作流程,做到“程序法定、流程简便”。

  2. 廉政风险点排查。各单位、各科室要采取“自己查、大家提、群众指、领导点、组织议、集体定”等形式,对本单位、本科室廉政风险进行认真排查的同时,切实督促抓好内部党员干部个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着重从单位(科室),岗位和个人三个层面展开,其中,个人廉政风险点,要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通过上级为下级点,下级为上级提,同事之间互相找方可进和进行完善,组织新生活集体讨论后确定,单位(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点,在个人及单位(科室)自查的基础上,依据风险多少,权力重要程度等要素,经班子会议研究研究,具体查找的重点为:

  (1)单位(科室)廉政风险,结合单位、科室工作职能及业务流程特点,着重从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监管措施等方面查找可能客观的廉政风险。

  (2)岗位廉政风险,对领导岗位,重点查找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对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的岗位,重点针对审批、管理、执法等环节,查找行使行政审批权,自由载量权和现场决定权,内部管理权等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对其他岗位,则主要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等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

  (3)个人廉政风险。个人廉政风险的排查,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依据,严格对照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从事营利性活动,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案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返规定干预和接手市场经济活动等8个方面、52个不准,认真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

  3. 确定风险等级。在查找风险点后,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廉政风险。廉政风险可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主要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涉及人财物管理等权力较大、有自由裁量权的岗位,以及各科室和岗位存在的共性问题。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主要涉及不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的岗位。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造成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单位或岗位内部,通过一定手段很快能解决的风险。主要涉及没有人财物等权力、工作内容较公开透明的岗位。各单位要负责抓好党员干部个人风险点的等级把关牢定工作。同时,局纪委将对基层各单位等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及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点评定等级严格把关,对避重就轻级别确定不准确的廉政风险点要重新评估定级。

  4. 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对梳理出来的职权,按照风险发生机率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登记、汇总并统一备案。对查找到的廉政风险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研判,连同平时掌握的信访举报、考核检查等相关信息,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

  (二)制定防范措施阶段。(2011年9月-10月)各单位、各科室及党员干部个人要针对排查的廉政风险,找准风险根源,制定防控措施,个人同时要做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有针对性地自觉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 完善工作规范。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确定岗位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工作要求,使每一项工作都有规可循。

  2. 完善管理制度,针对暴露的管理问题,剖析原因,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努力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岗位廉政教育制度,从容易滋生腐败、产生利益冲突的领域入手,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廉政承诺、谈心谈话、民主测评、办事公开等活动,突出抓好廉政行为规范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和法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大力推进阳光政务、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公开办事内容、办事流程、权力依据、办事结果等“清单”,对单位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执法、行政服务、行政监督、主要人事任免、财政管理、勤政廉政等事项进行公开。三是加大分权制约力度,凡权力相对集中、风险较高的重大事项决策权、选人用人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等,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分解到若干个单位、科室、岗位和环节,使相互之间既制约监督又衔接协调,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对权力较大、廉政风险较高的关键岗位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3. 落实防范责任,充分整合各种监督资源、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政务事项推行网上公开和网上办事,构建行政审批阳光运行平台和监督机制,实时监控廉政风险,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科技含量,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社会监督。在水利网站上开设网上信访举报专栏,公开监督举报申报,及时收集干部群众意见,同时,定期汇总信访举报,群众投诉的有关情况,对反映突出的问题,是和跟踪调查。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级廉政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二级廉政风险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廉政风险由内设机构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

  4. 强化预警机制。严格执行《江山市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加强工作研究,强化日常监督。做好监控结果的运用,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无过错预警、过错预警。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的,及时向有关单位或岗位个人发出警示提醒,采取督导、纠错、诫勉谈话、打招呼提醒等处置措施,化解廉政风险;对发现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指出,责成整改;对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廉政风险的动态管理,及时堵塞漏洞,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问题扩大化、严重化,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违纪违法行为。

  5. 认真公示备案,对于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各单位、各科室要定期将廉政风险防控信息,针对风险点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内部监管措施及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局党委,经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示后,上报市廉政风险防控办公室备案,接受监督。

  6. 注重信息保管,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库,定期收集整理相关风险防控信息,资料,局属各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及其党员干部个人的廉政风险信息由局党委保管存档。

  (三)考核修正阶段。(2011年11月-12月)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评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信息监测、专项检查、日常监控、社会评价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考核。重点对防范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各单位、各科室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将综合运用于单位、科室年终考核及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等工作中。具体考核内容:一是风险点排查全面、准确、深入,防范措施科学有效,落实及时到位;二是承诺等信息健全,工作材料齐全,备案及时规范;三是结合单位(科室)职能和具体工作实际,及时总结修正廉政风险内容,相关制度机制健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我市水利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抓手,是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有效途径。每位对象应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自觉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积极推进岗位廉政风险点防范机制的构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进一步抓好我局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局廉政防控机制建设成立由局长伍朝武任组长,局纪委书记姜科贵任副组长,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纪委书记姜科贵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抓具体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确保工作质量。

  (三)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要务求实效,防止走过场。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上的各个节点,是否存在风险、存在什么样的风险、怎么样预防风险。要正确处理好开展专项活动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坚持与推动当前工作相结合,与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高质量地完成专项活动的各项任务。局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自我查找不到位、预防措施不力、应付了事的人员和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其重新查找。廉政风险排查评估制度(附件1)中的《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内设机构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和《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于8月20日前交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水利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2011年7月25日

  主题词:廉政风险 防控机制 实施细则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纪委党风室。

  江山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1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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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细则

中共江山市水利局委员会文件

江水党〔2011〕7号

中共江山市水利局委员会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细则

根据《江山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市委办〔2011〕116号)精神,现就我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按照科学评估、超前预防、改革创新、等级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防范和权力运行监控长效机制。通过评估岗位职责风险、明确权力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诱发不廉洁问题的可能性,全面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的标准化、规范化,真正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为我市“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体与对象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行使公共权力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主要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将现代管理学理论、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实际,围绕如何有效预防和控制廉政风险转化为腐败行为的可能性而建立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其核心是将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作为一种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为预防党员干部腐败建立“防火墙”。针对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及党员干部不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政风险,通过梳理权力清单、评估风险等级、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预警、强化考核追究等环节,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各级机关、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对象是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全局干部所处的岗位。重点是具有审批权、执法权、管理权的科室和单位。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根据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廉政风险点阶段。(2011年7月-8月)按照个人岗位、内设机构、单位三个层面,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全面梳理权力清单,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加强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管理。

1. 梳理权力清单。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单位、内设机构和岗位权力事项自下而上进行清理规范,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规定的职权,原则上予以取消;确因工作需要保留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加以设定。虽有法律法规依据和规定的职权,但实际并不需要或不适应实际要求的,要尽可能冻结或取消。在清理过程中,要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精简办事环节,防止已压缩的权力事项扩张、已取消的事项反弹。在此基础上,针对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编制岗位职权目录、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程序和固化工作流程,做到“程序法定、流程简便”。

2. 廉政风险点排查。各单位、各科室要采取“自己查、大家提、群众指、领导点、组织议、集体定”等形式,对本单位、本科室廉政风险进行认真排查的同时,切实督促抓好内部党员干部个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着重从单位(科室),岗位和个人三个层面展开,其中,个人廉政风险点,要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通过上级为下级点,下级为上级提,同事之间互相找方可进和进行完善,组织新生活集体讨论后确定,单位(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点,在个人及单位(科室)自查的基础上,依据风险多少,权力重要程度等要素,经班子会议研究研究,具体查找的重点为:

(1)单位(科室)廉政风险,结合单位、科室工作职能及业务流程特点,着重从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监管措施等方面查找可能客观的廉政风险。

(2)岗位廉政风险,对领导岗位,重点查找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对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的岗位,重点针对审批、管理、执法等环节,查找行使行政审批权,自由载量权和现场决定权,内部管理权等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对其他岗位,则主要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等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

(3)个人廉政风险。个人廉政风险的排查,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依据,严格对照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从事营利性活动,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案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返规定干预和接手市场经济活动等8个方面、52个不准,认真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

3. 确定风险等级。在查找风险点后,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廉政风险。廉政风险可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主要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涉及人财物管理等权力较大、有自由裁量权的岗位,以及各科室和岗位存在的共性问题。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主要涉及不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的岗位。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造成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单位或岗位内部,通过一定手段很快能解决的风险。主要涉及没有人财物等权力、工作内容较公开透明的岗位。各单位要负责抓好党员干部个人风险点的等级把关牢定工作。同时,局纪委将对基层各单位等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及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点评定等级严格把关,对避重就轻级别确定不准确的廉政风险点要重新评估定级。

4. 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对梳理出来的职权,按照风险发生机率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登记、汇总并统一备案。对查找到的廉政风险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研判,连同平时掌握的信访举报、考核检查等相关信息,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

(二)制定防范措施阶段。(2011年9月-10月)各单位、各科室及党员干部个人要针对排查的廉政风险,找准风险根源,制定防控措施,个人同时要做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有针对性地自觉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 完善工作规范。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确定岗位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工作要求,使每一项工作都有规可循。

2. 完善管理制度,针对暴露的管理问题,剖析原因,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努力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岗位廉政教育制度,从容易滋生腐败、产生利益冲突的领域入手,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廉政承诺、谈心谈话、民主测评、办事公开等活动,突出抓好廉政行为规范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和法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大力推进阳光政务、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公开办事内容、办事流程、权力依据、办事结果等“清单”,对单位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执法、行政服务、行政监督、主要人事任免、财政管理、勤政廉政等事项进行公开。三是加大分权制约力度,凡权力相对集中、风险较高的重大事项决策权、选人用人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等,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分解到若干个单位、科室、岗位和环节,使相互之间既制约监督又衔接协调,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对权力较大、廉政风险较高的关键岗位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3. 落实防范责任,充分整合各种监督资源、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政务事项推行网上公开和网上办事,构建行政审批阳光运行平台和监督机制,实时监控廉政风险,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科技含量,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社会监督。在水利网站上开设网上信访举报专栏,公开监督举报申报,及时收集干部群众意见,同时,定期汇总信访举报,群众投诉的有关情况,对反映突出的问题,是和跟踪调查。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级廉政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二级廉政风险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廉政风险由内设机构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

4. 强化预警机制。严格执行《江山市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加强工作研究,强化日常监督。做好监控结果的运用,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无过错预警、过错预警。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的,及时向有关单位或岗位个人发出警示提醒,采取督导、纠错、诫勉谈话、打招呼提醒等处置措施,化解廉政风险;对发现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指出,责成整改;对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廉政风险的动态管理,及时堵塞漏洞,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问题扩大化、严重化,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违纪违法行为。

5. 认真公示备案,对于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各单位、各科室要定期将廉政风险防控信息,针对风险点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内部监管措施及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局党委,经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示后,上报市廉政风险防控办公室备案,接受监督。

6. 注重信息保管,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库,定期收集整理相关风险防控信息,资料,局属各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及其党员干部个人的廉政风险信息由局党委保管存档。

(三)考核修正阶段。(2011年11月-12月)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评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信息监测、专项检查、日常监控、社会评价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考核。重点对防范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各单位、各科室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将综合运用于单位、科室年终考核及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等工作中。具体考核内容:一是风险点排查全面、准确、深入,防范措施科学有效,落实及时到位;二是承诺等信息健全,工作材料齐全,备案及时规范;三是结合单位(科室)职能和具体工作实际,及时总结修正廉政风险内容,相关制度机制健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我市水利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抓手,是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有效途径。每位对象应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自觉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积极推进岗位廉政风险点防范机制的构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进一步抓好我局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局廉政防控机制建设成立由局长伍朝武任组长,局纪委书记姜科贵任副组长,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纪委书记姜科贵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抓具体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确保工作质量。

(三)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要务求实效,防止走过场。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上的各个节点,是否存在风险、存在什么样的风险、怎么样预防风险。要正确处理好开展专项活动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坚持与推动当前工作相结合,与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高质量地完成专项活动的各项任务。局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自我查找不到位、预防措施不力、应付了事的人员和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其重新查找。廉政风险排查评估制度(附件1)中的《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内设机构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和《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于8月20日前交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水利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2011年7月25日

主题词:廉政风险 防控机制 实施细则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纪委党风室。

江山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1年7月25日印发
第2个回答  201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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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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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水党〔2011〕7号

中共江山市水利局委员会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细则

根据《江山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市委办〔2011〕116号)精神,现就我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按照科学评估、超前预防、改革创新、等级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防范和权力运行监控长效机制。通过评估岗位职责风险、明确权力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诱发不廉洁问题的可能性,全面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的标准化、规范化,真正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为我市“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体与对象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行使公共权力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主要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将现代管理学理论、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实际,围绕如何有效预防和控制廉政风险转化为腐败行为的可能性而建立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其核心是将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作为一种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为预防党员干部腐败建立“防火墙”。针对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及党员干部不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政风险,通过梳理权力清单、评估风险等级、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预警、强化考核追究等环节,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各级机关、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对象是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全局干部所处的岗位。重点是具有审批权、执法权、管理权的科室和单位。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根据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廉政风险点阶段。(2011年7月-8月)按照个人岗位、内设机构、单位三个层面,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全面梳理权力清单,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加强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管理。

1. 梳理权力清单。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单位、内设机构和岗位权力事项自下而上进行清理规范,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规定的职权,原则上予以取消;确因工作需要保留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加以设定。虽有法律法规依据和规定的职权,但实际并不需要或不适应实际要求的,要尽可能冻结或取消。在清理过程中,要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精简办事环节,防止已压缩的权力事项扩张、已取消的事项反弹。在此基础上,针对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编制岗位职权目录、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程序和固化工作流程,做到“程序法定、流程简便”。

2. 廉政风险点排查。各单位、各科室要采取“自己查、大家提、群众指、领导点、组织议、集体定”等形式,对本单位、本科室廉政风险进行认真排查的同时,切实督促抓好内部党员干部个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着重从单位(科室),岗位和个人三个层面展开,其中,个人廉政风险点,要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通过上级为下级点,下级为上级提,同事之间互相找方可进和进行完善,组织新生活集体讨论后确定,单位(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点,在个人及单位(科室)自查的基础上,依据风险多少,权力重要程度等要素,经班子会议研究研究,具体查找的重点为:

(1)单位(科室)廉政风险,结合单位、科室工作职能及业务流程特点,着重从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监管措施等方面查找可能客观的廉政风险。

(2)岗位廉政风险,对领导岗位,重点查找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对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的岗位,重点针对审批、管理、执法等环节,查找行使行政审批权,自由载量权和现场决定权,内部管理权等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对其他岗位,则主要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等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

(3)个人廉政风险。个人廉政风险的排查,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依据,严格对照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从事营利性活动,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案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返规定干预和接手市场经济活动等8个方面、52个不准,认真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

3. 确定风险等级。在查找风险点后,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廉政风险。廉政风险可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主要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涉及人财物管理等权力较大、有自由裁量权的岗位,以及各科室和岗位存在的共性问题。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主要涉及不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的岗位。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造成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单位或岗位内部,通过一定手段很快能解决的风险。主要涉及没有人财物等权力、工作内容较公开透明的岗位。各单位要负责抓好党员干部个人风险点的等级把关牢定工作。同时,局纪委将对基层各单位等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及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点评定等级严格把关,对避重就轻级别确定不准确的廉政风险点要重新评估定级。

4. 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对梳理出来的职权,按照风险发生机率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登记、汇总并统一备案。对查找到的廉政风险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研判,连同平时掌握的信访举报、考核检查等相关信息,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

(二)制定防范措施阶段。(2011年9月-10月)各单位、各科室及党员干部个人要针对排查的廉政风险,找准风险根源,制定防控措施,个人同时要做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有针对性地自觉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 完善工作规范。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确定岗位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工作要求,使每一项工作都有规可循。

2. 完善管理制度,针对暴露的管理问题,剖析原因,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努力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岗位廉政教育制度,从容易滋生腐败、产生利益冲突的领域入手,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廉政承诺、谈心谈话、民主测评、办事公开等活动,突出抓好廉政行为规范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和法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大力推进阳光政务、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公开办事内容、办事流程、权力依据、办事结果等“清单”,对单位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执法、行政服务、行政监督、主要人事任免、财政管理、勤政廉政等事项进行公开。三是加大分权制约力度,凡权力相对集中、风险较高的重大事项决策权、选人用人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等,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分解到若干个单位、科室、岗位和环节,使相互之间既制约监督又衔接协调,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对权力较大、廉政风险较高的关键岗位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3. 落实防范责任,充分整合各种监督资源、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政务事项推行网上公开和网上办事,构建行政审批阳光运行平台和监督机制,实时监控廉政风险,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科技含量,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社会监督。在水利网站上开设网上信访举报专栏,公开监督举报申报,及时收集干部群众意见,同时,定期汇总信访举报,群众投诉的有关情况,对反映突出的问题,是和跟踪调查。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级廉政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二级廉政风险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廉政风险由内设机构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

4. 强化预警机制。严格执行《江山市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加强工作研究,强化日常监督。做好监控结果的运用,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无过错预警、过错预警。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的,及时向有关单位或岗位个人发出警示提醒,采取督导、纠错、诫勉谈话、打招呼提醒等处置措施,化解廉政风险;对发现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指出,责成整改;对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廉政风险的动态管理,及时堵塞漏洞,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问题扩大化、严重化,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违纪违法行为。

5. 认真公示备案,对于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各单位、各科室要定期将廉政风险防控信息,针对风险点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内部监管措施及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局党委,经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示后,上报市廉政风险防控办公室备案,接受监督。

6. 注重信息保管,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库,定期收集整理相关风险防控信息,资料,局属各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及其党员干部个人的廉政风险信息由局党委保管存档。

(三)考核修正阶段。(2011年11月-12月)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评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信息监测、专项检查、日常监控、社会评价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考核。重点对防范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各单位、各科室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将综合运用于单位、科室年终考核及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等工作中。具体考核内容:一是风险点排查全面、准确、深入,防范措施科学有效,落实及时到位;二是承诺等信息健全,工作材料齐全,备案及时规范;三是结合单位(科室)职能和具体工作实际,及时总结修正廉政风险内容,相关制度机制健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我市水利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抓手,是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有效途径。每位对象应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自觉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积极推进岗位廉政风险点防范机制的构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进一步抓好我局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局廉政防控机制建设成立由局长伍朝武任组长,局纪委书记姜科贵任副组长,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纪委书记姜科贵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抓具体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确保工作质量。

(三)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要务求实效,防止走过场。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上的各个节点,是否存在风险、存在什么样的风险、怎么样预防风险。要正确处理好开展专项活动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坚持与推动当前工作相结合,与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高质量地完成专项活动的各项任务。局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自我查找不到位、预防措施不力、应付了事的人员和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其重新查找。廉政风险排查评估制度(附件1)中的《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内设机构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和《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于8月20日前交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水利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2011年7月25日

主题词:廉政风险 防控机制 实施细则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纪委党风室。

江山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1年7月25日印发
第3个回答  2012-03-17
下面给你篇网上的一篇,你参考修改下!!!采纳吧,谢谢~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细则

中共江山市水利局委员会文件

江水党〔2011〕7号

中共江山市水利局委员会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细则

根据《江山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市委办〔2011〕116号)精神,现就我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按照科学评估、超前预防、改革创新、等级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防范和权力运行监控长效机制。通过评估岗位职责风险、明确权力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诱发不廉洁问题的可能性,全面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的标准化、规范化,真正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为我市“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体与对象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行使公共权力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主要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将现代管理学理论、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实际,围绕如何有效预防和控制廉政风险转化为腐败行为的可能性而建立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其核心是将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作为一种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为预防党员干部腐败建立“防火墙”。针对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及党员干部不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政风险,通过梳理权力清单、评估风险等级、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预警、强化考核追究等环节,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各级机关、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对象是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全局干部所处的岗位。重点是具有审批权、执法权、管理权的科室和单位。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根据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廉政风险点阶段。(2011年7月-8月)按照个人岗位、内设机构、单位三个层面,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全面梳理权力清单,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加强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管理。

1. 梳理权力清单。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单位、内设机构和岗位权力事项自下而上进行清理规范,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规定的职权,原则上予以取消;确因工作需要保留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加以设定。虽有法律法规依据和规定的职权,但实际并不需要或不适应实际要求的,要尽可能冻结或取消。在清理过程中,要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精简办事环节,防止已压缩的权力事项扩张、已取消的事项反弹。在此基础上,针对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编制岗位职权目录、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程序和固化工作流程,做到“程序法定、流程简便”。

2. 廉政风险点排查。各单位、各科室要采取“自己查、大家提、群众指、领导点、组织议、集体定”等形式,对本单位、本科室廉政风险进行认真排查的同时,切实督促抓好内部党员干部个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着重从单位(科室),岗位和个人三个层面展开,其中,个人廉政风险点,要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通过上级为下级点,下级为上级提,同事之间互相找方可进和进行完善,组织新生活集体讨论后确定,单位(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点,在个人及单位(科室)自查的基础上,依据风险多少,权力重要程度等要素,经班子会议研究研究,具体查找的重点为:

(1)单位(科室)廉政风险,结合单位、科室工作职能及业务流程特点,着重从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监管措施等方面查找可能客观的廉政风险。

(2)岗位廉政风险,对领导岗位,重点查找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对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的岗位,重点针对审批、管理、执法等环节,查找行使行政审批权,自由载量权和现场决定权,内部管理权等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对其他岗位,则主要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等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

(3)个人廉政风险。个人廉政风险的排查,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依据,严格对照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从事营利性活动,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案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返规定干预和接手市场经济活动等8个方面、52个不准,认真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

3. 确定风险等级。在查找风险点后,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廉政风险。廉政风险可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主要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涉及人财物管理等权力较大、有自由裁量权的岗位,以及各科室和岗位存在的共性问题。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主要涉及不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的岗位。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造成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单位或岗位内部,通过一定手段很快能解决的风险。主要涉及没有人财物等权力、工作内容较公开透明的岗位。各单位要负责抓好党员干部个人风险点的等级把关牢定工作。同时,局纪委将对基层各单位等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及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点评定等级严格把关,对避重就轻级别确定不准确的廉政风险点要重新评估定级。

4. 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对梳理出来的职权,按照风险发生机率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登记、汇总并统一备案。对查找到的廉政风险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研判,连同平时掌握的信访举报、考核检查等相关信息,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

(二)制定防范措施阶段。(2011年9月-10月)各单位、各科室及党员干部个人要针对排查的廉政风险,找准风险根源,制定防控措施,个人同时要做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有针对性地自觉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 完善工作规范。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确定岗位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工作要求,使每一项工作都有规可循。

2. 完善管理制度,针对暴露的管理问题,剖析原因,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努力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岗位廉政教育制度,从容易滋生腐败、产生利益冲突的领域入手,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廉政承诺、谈心谈话、民主测评、办事公开等活动,突出抓好廉政行为规范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和法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大力推进阳光政务、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公开办事内容、办事流程、权力依据、办事结果等“清单”,对单位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执法、行政服务、行政监督、主要人事任免、财政管理、勤政廉政等事项进行公开。三是加大分权制约力度,凡权力相对集中、风险较高的重大事项决策权、选人用人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等,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分解到若干个单位、科室、岗位和环节,使相互之间既制约监督又衔接协调,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对权力较大、廉政风险较高的关键岗位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3. 落实防范责任,充分整合各种监督资源、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政务事项推行网上公开和网上办事,构建行政审批阳光运行平台和监督机制,实时监控廉政风险,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科技含量,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社会监督。在水利网站上开设网上信访举报专栏,公开监督举报申报,及时收集干部群众意见,同时,定期汇总信访举报,群众投诉的有关情况,对反映突出的问题,是和跟踪调查。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级廉政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二级廉政风险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廉政风险由内设机构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

4. 强化预警机制。严格执行《江山市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加强工作研究,强化日常监督。做好监控结果的运用,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无过错预警、过错预警。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的,及时向有关单位或岗位个人发出警示提醒,采取督导、纠错、诫勉谈话、打招呼提醒等处置措施,化解廉政风险;对发现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指出,责成整改;对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廉政风险的动态管理,及时堵塞漏洞,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问题扩大化、严重化,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违纪违法行为。

5. 认真公示备案,对于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各单位、各科室要定期将廉政风险防控信息,针对风险点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内部监管措施及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局党委,经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示后,上报市廉政风险防控办公室备案,接受监督。

6. 注重信息保管,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库,定期收集整理相关风险防控信息,资料,局属各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及其党员干部个人的廉政风险信息由局党委保管存档。

(三)考核修正阶段。(2011年11月-12月)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评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信息监测、专项检查、日常监控、社会评价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考核。重点对防范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各单位、各科室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将综合运用于单位、科室年终考核及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等工作中。具体考核内容:一是风险点排查全面、准确、深入,防范措施科学有效,落实及时到位;二是承诺等信息健全,工作材料齐全,备案及时规范;三是结合单位(科室)职能和具体工作实际,及时总结修正廉政风险内容,相关制度机制健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我市水利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抓手,是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有效途径。每位对象应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自觉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积极推进岗位廉政风险点防范机制的构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进一步抓好我局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局廉政防控机制建设成立由局长伍朝武任组长,局纪委书记姜科贵任副组长,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纪委书记姜科贵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抓具体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确保工作质量。

(三)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要务求实效,防止走过场。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上的各个节点,是否存在风险、存在什么样的风险、怎么样预防风险。要正确处理好开展专项活动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坚持与推动当前工作相结合,与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高质量地完成专项活动的各项任务。局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自我查找不到位、预防措施不力、应付了事的人员和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其重新查找。廉政风险排查评估制度(附件1)中的《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内设机构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和《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于8月20日前交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水利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2011年7月25日

主题词:廉政风险 防控机制 实施细则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纪委党风室。

江山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1年7月25日印发
第4个回答  2020-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