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生儿已经上户口,想改名字需要提供宝宝出生证明原件,监护人相关资料到宝宝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户籍科进行申请办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上户改名需要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新生儿出生证明;
3、父母亲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亲的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出具。父母离婚后子女变更姓名需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同意;如果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由公证机关出具父母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死亡证明(父[母]死亡的出具);
6、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更名的出具);
7、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