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一份教师学雷锋个人先进事迹!!谢了!

我是小学老师,被评为学雷锋先进个人,急需一份完整的个人事迹材料.
300字左右就ok 了

  刘洪刚学雷锋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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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6 来源:九中 作者:佚名
  刘洪刚,男,33岁,2000年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同年到鞍山市第九中学参加工作,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从事历史学科一线教学工作,200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及入党以来,始终坚持以雷锋为榜样,忠党爱国,忠诚于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他一直以教师道德行为规范为准则,爱岗敬业,努力钻研,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热爱学生,对学生付出自己的细心、耐心、爱心和高度的责任心。
  至今,他任教10年,在教学工作中,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因人施教,因材施教,特别注重有重点、有导向、有效率地讲解知识,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努力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积极开展赏识教育,增强学生的信心,激发其学习兴趣,形成良性循环。10年中,他先后送走4届毕业生,所教班级学生历史高考成绩优异。
  10年中,他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班主任工作卓有成效,他始终坚持“德育为先”的原则,注重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加强文明礼貌教育,加强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他深深地知道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性,学生的前途命运比什么都重要,他将自己对待教育工作的热情都投入到所带的班级管理之中,在他的管理下,班级班风正,学风浓,所带班级无论是学习成绩,还是德育量化考核成绩都名列学校前茅,他不仅帮助学生解决在学校里所遇到的学习上的问题,他经常帮助家里条件不好的特困生解决遇到的生活问题,如他所带的10届2班里有一个名叫邵德麟的学生,父亲因刑事案件被判刑入狱,母亲同父亲离婚,离家而走,他只能住在爷爷家,缺少照顾和关心,生活很困难,生活和学习所需要的费用让他很吃力,他多次萌生退学的念头,刘洪刚知道该生的具体情况后,就开始热心地帮助他,承担了他在学校的学习材料费用,该生学习成绩不好,正常的课堂教学跟不上,刘洪刚就资助他现金两千余元,让他参加课后校外的补习班补习功课,在生活方面,刘洪刚多次给予他现金上的资助,帮助他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在刘洪刚的帮助下,该生不仅放弃了退学的想法,而且学习成绩上升很快,在班级处于中上游,很有希望在高考中考进高一级学府。该生父亲出狱后,曾亲自到学校感谢刘洪刚,成为学校教师和学生及家长共创和谐关系的美谈。刘洪刚在资助邵德麟的同时,还资助过班级另外一名叫曲茂源的特困生,帮助他垫付学校的学习材料费用。参加工作以来,刘洪刚资助特困生现金达几千元。除此之外,刘洪刚为了鼓励班级学生学习,还用自己的工资为班级买来足球、篮球、羽毛球、毽球、地球仪等物品。现在,刘洪刚所带的10届2班进入高三复习阶段,为了让他的学生能在高考中取得好成绩,他几乎将所有身心都投入到自己的班级,每天除了在家睡觉的那几个小时,余下的时间几乎都是与他的学生在一起,进入高三以来,他每天都坚持和学生一起上晚自习到晚上10点半,半年了,从来没有间断过,成为一名全天候的班主任。在他的爱心和责任心感召下,班级学习氛围更浓,学生的学习劲头更足,学习成绩突飞猛进,进入高三后的五次模拟考试,班级学习成绩始终高居平行班第一名,遥遥领先其他平行班,他带的10届2班虽是普通班,但他班的一名学生却考出了文科大榜第一名的好成绩,创造了九中建校以来的一个奇迹。多年来为学生义务辅导补课达百余节。
  天道酬勤,刘洪刚在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付出中,也获得了很多荣誉,参加工作以来每年在学生评议中都是学生最满意教师,教师互评中优秀,并获业务考核优秀3次,被评为优秀班主任3次,所带班级被评为校三好班级3次,优秀团支部5次。他还勤于专研业务,参加工作至今,所撰写的论文多次获国家级、省级、市级优秀证书,所上的公开课多次获市级、校级优质课荣誉,多次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教改实验,并获验收。2007年获鞍山市教育局评定的校级骨干教师称号,2008年被评为校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荣获鞍山市教育系统文明教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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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11
1 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

2 一天傍晚,天下起大雨,雷锋见公路上一位妇女怀里抱着小孩,手里还拉着小孩,身上还背着包袱,在哗哗的大雨中一步一滑地走着,雷锋忙上前一打听,才知道这位大嫂从外地探亲归来,要去十几里外的樟子沟去,她着急地说:“同志啊,今天雨都把我浇迷糊了,这还有孩子,我哭也哭不到家啊!” 雷锋把雨衣披在大嫂身上,抱起那个大一点的孩子冒雨朝樟子沟走去,宁可自己淋得透湿,一直走了两个多小时,才把她们母子送到家。

3 钉子精神
施工任务中,他整天驾驶汽车东奔西跑,很难抽出时间学习,雷锋就把书装在挎包里,随身带在身边,只要车一停,没有其他工作,就坐在驾驶室里看书.他在日记中写下这样一段话:"有些人说工作忙,没时间学习,我认为问题不在工作忙,而在于你愿不愿意学习,会不会挤时间.要学习的时间是有的,问题是我们善不善于挤,愿不愿意钻.一块好好的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但钉子为什么能钉进去呢?这就是靠压力硬挤进去的.由此看来,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提倡这种"钉子"精神, 善于挤和钻

4 一次义务劳动
一九六零年初夏的一个星期天,雷锋肚子疼得很厉害,他来到团部卫生连开了些药回来,见一个建筑工地上正热火朝天地进行施工,原来是给本溪路小学盖大楼,雷锋情不自禁地推起一辆小车,加入到运砖的行列中去,直到中午休息,雷锋被一群工人围住了,面对大家他说:"我们都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我和大家一样,只要尽了自己的一点义务,也算是有一份光发一份光吧!"这天下午,打听到雷锋名字及部队驻地的市二建公司组织工人敲锣打鼓送来感谢信,大家才知道病中的雷锋做了一件好事,过了个特殊的星期天.

5 可敬的"傻子"
一九六零年八月,驻地抚顺发洪水,运输连接到了抗洪抢险命令.雷锋忍着刚刚参加救火被烧伤的手的疼痛又和战友们在上寺水库大坝连续奋战了七天七夜,被记了一次二等功。望花区召开了大生产号召动员大会,声势很大,雷锋上街办事正好看到这个场面,他取出存折上在工厂和部队攒的200元钱(存折上203元)跑到望花区党委办公室要捐献出来,为建设祖国做点贡献,接侍他的同志实在无法拒绝他的这份情谊,只好收下一半.另100元在辽阳遭受百年不遇洪水的时候捐献给了辽阳人民.在我国受到严重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他为国家建设,为灾区捐献出自已的全部积蓄,却舍不得喝一瓶汽水.
第2个回答  2012-03-11
今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八十五周年,五四运动八十七周年。作为共青团中的一员,我时刻不忘团员的职责,严格遵守团员的守则,牢记团员是党的后备军,应该继承党的先进性,应该拥有高尚的人品和情操。我能积极参加团委组织的各项纪念活动,在活动中通过认真学习和思考,不断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争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我加入团组织以来已有10年的时间了,我深深感受到了这个大家庭的温暖。团组织使我健康成长,使我正确认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共青团员我们应该坚持与时俱进,全面建设节约型社会。下面是我在这一年来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在思想上:

首先,端正思想,提高思想觉悟水平,树立起作为共青团员应该起到带头和模范作用;

其次,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团员活动,在活动中学习理论,在活动中实践理论,这样做到学以致用,也符合马克思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再次,按时缴纳团费,不拖后腿,争取为团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此外,努力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严于律己,扬善抑恶、求实创造、与时俱进,将优秀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认真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参加非法组织。认真学习《团的章程》,自觉履行团员的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也是一个团员应尽的责任。本人有良好道德修养,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积极要求进步,在入学之初的军训中获得“军训标兵”的荣誉称号,为我大学四年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自己的积极努力下2005年12月6日顺利获得“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并于2006年12月6日顺利被转为预备党员,我绝对不会辜负当对自己的期望,继续努力争取今年能被转为正式党员。

在学习上:

我始终坚持一句格言“不放弃努力本是我的任务,在现有的基础上争取再争取更是我的职责”。从进校以来学习一直未松懈,有科学的生涯规划,有明确的学习目标,认真钻研专业知识,刻苦学习,具备了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乐于帮助其他同学,取长补短,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上课时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思考并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从而带动同学们上课时与老师之间的互动,不仅自己收获颇丰,整个班级的学习气氛也大大提高;课后及时完成作业,做到认真复习,预习一起抓,并经常去图书馆看各类报刊杂志,不仅陶冶了自己的情操,也开阔了自己的视野……此外,我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帮老师作项目,是自己的实际动手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在生活上:

首先,我积极与室友、同班同学及兄弟班级的同学搞好关系,由于平易近人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甚是融洽。我深刻意识到搞好同学、朋友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这直接关系到我今后四年的大学生活能否过的充实。我觉得孤单的过完这四年大学生活,那我就是一个失败的大学生了。我需要做很多事情去充实我这漫长的生命。而这就需要朋友的帮助来完成整个过程。所以无论在班里,还是在整个学院,我都结交了许多朋友,与朋友沟通。

其次,我崇尚质朴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的作风,合理利用自己的生活费,我深知金钱的来之不易,从不乱花一分钱。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做兼职,寒暑假时到第一线做兼职,不但锻炼了自己,也减轻了家里的负担。

此外,我对时间观念性十分重视,合理安排好工作、学习、图书、锻炼身体及娱乐等的时间。

最重要的是,我相信:敢于拼搏刻苦耐劳将伴随我迎接未来新挑战!

在工作上:

大一时为了能够为院里的团组织贡献自己的微薄之里,我积极参加院团总支竞选,光荣当选为院团总支素质拓展部素质拓展委员,在工作中,我积极配合部里的工作,并提出各种合理可行的意见;

大二时由于同学们对我的信任我被光荣当选为班上生活委员,为了不辜负同学们对我的期望,我勤恳踏实积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劳动时自己总是冲在最前面,并且把班级里的劳动工作安排的有条不紊。同时我还负责班里的班费开支,我努力把班上的所有开销项目计算准确并按时向同学们公布开支项目。其次我积极配合其他班干、系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既锻炼自己的组织交际能力,还深刻地感受到团队合作的精神及凝聚力。在每个学期“三下乡”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我都能积极参加,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工作中我一直尽心尽责,做事追求完美。

知识无止境,学习更无止境。作为一名团员,我要做的就是不断的适应时代的发展,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的去扩充自身的知识储备,以提高自身的修养。为了在不远的将来能得到党的认可,成为一名真正的中国共产党员,也为了在大学毕业之后能和所有的有志之士一起工作、学习,我将继续积极参加团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团结同学,互帮互助,努力学习课堂知识。

在个人成长的路上,我们不但要敢于创新,而且要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思自己的言行举止。作为团员必须具有积极的心态,乐观的精神,和敢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而且胜不骄,败不馁,能发扬团结友爱,关心他人,具有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良好的道德习惯不是一朝一夕,而是长期的养成过程。从我做起,带动别人。只有这样才不会违背于作为新一代光荣的共青团员的精神。

虽然通过团组织的悉心培养和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一点点成绩,但是我认为还是远远不够的,虽然能以一个优秀团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但是距离一个优秀团员的标准还有差距,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实事求是,戒骄戒躁,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始终保持团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脚踏实地、积极进取、不断创新、默默的奉献,力争使自己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努力使自己成为共青团组织的优秀先锋。

今后我会坚持勤奋努力踏实工作的优良作风,在工作上学骨干,在政治上求先进,在活动中求积极,认真而努力地做好组织交给的每一件事,带着激情和责任感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不辜负团组织和广大师生对我的期望.
最后,我希望上级组织能考虑我的申请,同时我也会继续努力,争取更好的发展机会.
第3个回答  2012-03-11
从一九六一年开始,雷锋经常应邀去外地作报告,他出差机会多了,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就多了,人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

五月的一天,雷锋冒雨要去沈阳,他为了赶早车,早晨5点多就起来,带了几个馒头就披上雨衣上路了,路上,看见一位妇女背着一个小孩,手还领着一个小女孩也正艰难地向车站走去。雷锋脱下身上的雨衣披在大嫂身上,又抱起小女孩陪他们一起来到车站,上车后,雷锋见小女孩冷得发颤,又把自己的贴身线衣脱下来给她穿上,雷锋估计她早上也没吃饭,就把自己带的馒头给她们吃。火车到了沈阳,天还在下雨,雷锋又一直把她们送到家里。那位妇女感激地说:“同志,我可怎么感谢你呀!”

过年的时候,战友们愉快地在一起搞些各种文娱活动。雷锋和大家在俱乐部打了一阵乒乓球,就想到每逢年节,服务和运输部门是最忙的时候,这些地方是多么需要人帮忙啊。他放下球拍,叫上同班的几个同志,一起请假后直奔附近的瓢儿屯车站,这个帮着打扫候车室,那个给旅客倒水,雷锋把全班都带动起来了。
第4个回答  2012-09-09
重庆晚报11月14日报道 1年前的今天,万州区分水中学初二学生万鑫,赶场途中扶起1名摔倒的老太。不料,老人及其子女竟说他是肇事者,将他告到法院,要求其父母赔偿。
因为证据不足,法院一审驳回老人的诉讼请求,老人及其子女上诉到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天,老人主动要求撤诉。
虽然赢了官司,事隔1年,做好事的万鑫并未从阴影中走出来。一向老实的他变得比过去更加沉闷,成绩一落千丈。
救了摔倒老人
反倒成为被告
2009年11月14日,万州区分水中学15岁的初二男生万鑫,去万州李河镇高升村赶场。下午2时许,万鑫赶场后独自回家。
万鑫称,这时,他突然听到身后一阵“哎哟”声,回头一看,两米开外一位老奶奶摔倒在地,正在痛苦呻吟。
万鑫说,自己跑过去将老人扶起,问她严不严重。但是,老人一把抓住他,说是他把她撞倒了。万鑫有口难辩。
在街上摆摊的万鑫母亲莫修芬闻讯赶来,发现万鑫与受伤老人正在争辩。为了防止出现意外,她赶紧带老人到高升卫生院检查,并为老人支付了65元检查费。老人腿部受伤,当晚,莫修芬将老人送到万州城区医院治疗。老人随后住院19天,莫修芬支付医疗费2万多元。
老人住院期间,老人的亲属要求万鑫父母赔钱。由于万鑫坚称自己是做好事,没有撞人,万鑫父母拒绝了对方要求。
今年3月11日,老人将万鑫告到万州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30483.5元。
多名证人出庭
证明少年清白
今年4月16日,万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引人关注的案件。
做了好事,却成被告,许多人为万鑫的遭遇鸣不平。开庭这天,大家自发到法庭为万鑫作证。因为万鑫要上课,万鑫的父母替他出庭。
受伤的老人姓张,今年77岁,是万州区后山镇的村民。这一天,老人找好的证人李某却没有出庭为她作证。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在高升卫生院门前附近的街道上摔倒,与原告相向行走的被告返回约两米,将原告扶起后,原告就把被告扯住不准走。原告证人未出庭,且无其他相关证据佐证,故原告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撞倒原告。
老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万鑫的父亲万良成说,法院的判决让全家感到很欣慰。但是,随后,老人又向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万鑫及父母再次处于舆论的漩涡之中。
证人新疆返回
声援无辜少年
“我娃儿是冤枉的,请好心人站出来,为他作证。”老人上诉后,万鑫父母到处寻找更多的目击证人。
这件事让远在新疆打工的万州市民谭祥宣知道了。为了给孩子讨回清白,他辞掉工作,自掏腰包,坐火车回到万州。
谭祥宣称,事发时,他在现场,看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当时,老人扭住孩子不放,他当场就对老人的行为表示了不满。
老人摔倒不久,谭祥宣去新疆打工。听说做了好事的孩子蒙冤当了被告,谭祥宣出于良知,回家声援无辜的孩子。
二审开庭当天
老人主动撤诉
8月3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兰光华开庭审理此案。但是,老人及家属迟迟未到场。
兰光华打电话问老人的子女,对方称,他们不想上诉了,要撤诉。
这天,一个自称老人孙子的年轻人送来一份盖有手印的书面撤诉请求。上面写道,老人是万鑫撞倒的,因为找不到证据,所以不想再打官司。他说,这手印是老人的。
这是老人的真实意思吗?兰光华带上书记员,坐了两三个小时的车,来到老人家核实。
经证实,老人确实想撤诉。她仍坚持“是那个学生娃儿(指万鑫)撞倒的我”。她说,找不到证据,她一家人也不想再扯这件事了。随后,老人的几个子女在这份撤诉请求上签了字。
闹得沸沸扬扬的万鑫当被告一事,最终以和解方式结案。
新闻面对面
对话万鑫父亲
“他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对话万鑫“我一天到晚都想这件事”
“他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
事隔1年,当事双方现在如何?记者试图联系摔倒的老人及其亲属,未果。
昨日,记者联系上万鑫和他的父亲万良成。
记者:这件事对孩子有啥影响?
万良成:他过去比较开朗,自从那件事之后,他变得沉默寡言,成绩一落千丈。有几次,我还发现他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问他哭啥,他说:“你们不是说要助人为乐吗?”
记者:今后你还会叫他做好事吗?
万良成:那是肯定的。天底自有公理在,好人有好报。我希望儿子继续做好事。
对话万鑫
“我一天到晚都想这件事”
记者:老人说你把她撞倒了。
万鑫:没有。是我把她扶起来的。我是冤枉的。
记者:对这件事,你怎么想?
万鑫:社会太复杂了。
记者;听说你成绩下滑很多?
万鑫:我一天到晚都在想这件事,上课也分心,晚上睡不着觉,我怕别人说我是坏人。我其实是做了好事。
记者;今后有人摔倒了,你还会出手帮人吗?
万鑫:会!但是之前要把事情搞清楚,免得惹麻烦。
法官建议
救人也要讲方法
法官兰光华说,万鑫做好事,却成了被告,如果法院判他赔钱,这不仅是对万鑫的一种伤害,让他在今后的人生中难辨是非,还将影响到社会风气,今后,谁还敢做好事?
他说,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为了避免好事做完当被告,市民在救人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有旁人在场的时候,最好叫上一两个帮手,一起去帮助别人。也可大喊一声“有人摔倒(受伤)了”,提醒别人注意。
第一时间报警,等待救援,及时形成证据。
新闻链接

●2006年11月20日,南京青年彭宇在公共汽车站扶起跌倒的徐老太,并送她去医院检查。不想,徐老太及家人得知她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他承担医疗费。被拒绝后,徐老太向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彭宇赔偿45876元,10日内给付。彭宇不服,上诉。最终,双方和解。
●2006年11月的一天,山东平阴县村民丁某骑自行车沿220国道行驶,遇王某骑摩托车从后面驶来。王某说,当他骑车超越丁某大约5米时,从后视镜中发现丁某摔倒,急忙返回,并拨打了120。哪知,后来丁某将他告到法院,说是他的摩托车将自己挂伤,要求赔偿。由于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了丁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