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7评审
为确定主题事项达到规定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活动
3.8.4验证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3.8.5确认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评审 是为确定主题事项达到规定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活动。因此,如果评审没有通过,那么,一定要提出如何办的意见。根据这样的意见决定做什么工作。评审是要发现问题,提出办法。是针对被评审主题的未来是否能满足要求所做的工作。
验证 是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经得到满足的认定。我的理解是针对主题事项的客观结果,评价事发后满足事先要求。
确认 是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已经得到满足的认定。我的理解是针对主题事项的客观结果,评价事发后满足预计用途。
针对主题事项,评审是根据现有资源,预期目标所做的活动,验证是实施评审后的结果,本方评价结果满足要求,确认第二方针对结果,评价是否满足预期目标。因此我认为评审-验证-确认应为一个连续动作,且缺一不可。在主题事项中可以有多个评审,但是有评审就要针对评审活动做出验证,确认,才能是动作连贯,目标实现。如果验证、确认不通过,便回过头来,从新评审,使用PDCA的方法。
以上个人理解,请大家帮忙指正。
忘了说是针对设计和开发
评审:为确定主题事项达到规定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所进行的活动。
a)依据设计开发策划的安排,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按策划活动中明确的评审时机、评审内容、评审方式、评审要达到的目标以及参加人员及职责实施评审。
对不同产品、不同的设计类型(新设计、改进设计、设计修改等)和不同的设计开发阶段,评审的范围、内容要求、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如对简单产品或服务,一次评审可能就足够了,但对大型复杂项目可能进行多次分级分阶段的评审。
b)评审目的
1) 对设计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作出评价;
2) 识别和发现设计中任何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必要措施,以期有效解决。
c)评审方式
一般采用会议方式,但也可采用其他适宜的形式,如网络传输、会签审核等。
d)参加人员
与设计和开发有关职能的代表,如主管领导、主要设计人员等。
e)保持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a)验证的目的是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应按照设计和开发策划中对验证时机(或验证点)、验证内容和验证方式作出的安排,实施验证。
b)设计和开发验证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最常见的有:
1) 变换方法进行计算:
2) 将新设计规范与已证实的类似设计规范进行比较;
3) 进行试验和演示;
4) 文件发布前的评审(如:设计院主要采用校审的批准签字方式)。
c)验证结果及针对验证中提出的问题采取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均应保持。
确认: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a)确认的目的
确保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或已知的预期使用的要求。规定的要求一般反映在合同、产品设计大纲、法律、法规及设计规范和设计手册中;已知预期使用或应用的要求:系指常规的不言而喻的、常人皆知的一些使用或应用要求,如一杆钢等不能漏水;宾馆的客房应该有门栓插销等。
b)确认的时机和条件
1)应按策划的安排进行,只要可,应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如果在产品交付或实施前全部确认不可能做到(例如控制软件、建筑设计等),则必须在此前最大限度地完成可能进行的部分确认(常常可在模拟的使用条件下进行)。
2)确认通常在预定的使用条件下进行,使用条件既可以是实际的,也可以是应各种技术手段模拟的。如:产品样模拟运转验收;生产产品批量试运转鉴定验收;软件安装或使用前确认.确认结果及其提出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c)关于设计和开发的评审、验证和确认三项活动的关系
共同点:设计和开发的评审、验证和确认三项活动都是用于检查设计和开发质量的三种不同方法。
不同点,见图片。
还有一个问题,评审、验证、确定是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必须连续使用,形成闭环?还是说三者可独立使用?
追答这要看评审的对象,如果是较简单的,只要评审就行,不需要验证了。但确认是必须的,所有产品最终是要使用的,使用是确认的一种方式,只是在哪个过程中确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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