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选举的持续、定期开展对于使当选者权威地位的合法化具有重要意义。
政治选举除投票行为外,还包括政治捐助、组织选民、政治宣传及其他影响选举过程或结果的活动。
也是民主的有效形式。这种方式符合国家统一、政令畅通的要求,符合一党执政、党管干部的要求,适合现实国情,能够使民主和集中得到有机结合,易于实行且效率高,因此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充分民主的最恰当的方式,是当前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
扩展资料:
选举是较大的群体为自己提供一个较小的领导群体的一种方法。或许可以说:现代选举是以“多”选“少”,以“众”选“贤”(“贤”不含褒贬义),即通过多数来选择实施统治的少数。现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执行选举制度。
中国古代亦在乡社保甲等基层组织实行类似的选举制度,由百姓推选才行为众所信服者充之。
选举作为一种政治活动现象,从广义上说,是指一定的社会成员根据自己的意愿,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选拔、推举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活动。从狭义上说,选举仅指选民或者代表根据自己的意志,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程序和方式,选出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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