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了,人事部告诉我需要承担社保,个人包括公司所有费用!请问我是不是应该承担!

如题所述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虽然是试用期,但与用人单位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公司必须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费,而社保费有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当月的社保费当月缴,一般个人缴费部分就在工资中由公司代扣。如果:你已工作两个月,那么,这两个月的个人缴费部门应该是在工资中扣去了;第三个月离职,社保仍需缴费,而没有工资或工资不够代扣,那你就要拿现金(仅个人缴费部分)交由公司完成缴费。再如果:三个月的社保费公司都没有缴,现在是要补缴,那么公司就违反劳动法和社保法了。
所以,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绝对无需承担,但如果公司耍赖,需要人社部门仲裁的话,那么,你手头上要有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事实劳动关系的依据,才会更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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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24
不需要承担公司部分
只要你在公司工作,公司就需要帮你缴纳社保
公司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你只要承担个人部分追问

我查了下,试用期离职须提前3天向人事部说明,我怕到时候她以这为名扣我工资,并且让我写了一份,关于我的离职问题的书面通知,我在不懂的情况下签了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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