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含fidic)条款的资料

如题所述

  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 ;
  (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4、承包方式:_ 。
  5、材料及工艺补充说明(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二、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误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
  合同工期总天数 天(以实际进场施工之日算起);
  2、由于承包人的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承包人 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_ _的违约金,算至验收合格之日;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或确认)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b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c 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约定提供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 能正常进行;

  d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e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f 不可抗力;
  g 其他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4、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
  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收到
  报告后 日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照《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四、合同价款
  总 计 合 同 金 额 ( 大 写 )( 人 民 币 ) , 小 写
  ¥ 。
  五、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主钢构进场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
  的 的进度款;
  2、纲结构主体完工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
  款的 的进度款;
  3、工程全部完工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
  的 的进度款;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工程合同总价款 的银行
  保函作为保修金,发包人于壹年内返还承包人;
  六、施工准备
  1、承包人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免费完成图纸的设计和细化,完成后由 发包人提交给设计院,承包人协同参与技术交底以便图纸通过。
  2、发包人在施工前应负责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准测量点,免费提
  供施工用水、电;
  3、发包人应办理完备项目报建、图样签章手续,协调好周边及有关部门 关系;
  4、承包人于接到审查合格图纸 日内完成主构件的加工并运抵工地现
  场
  5、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中的材料进行采购和加工,并提供主要钢材, 彩板的质量保证书;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 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 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 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 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
  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
  理。
  八、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内,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届 时验收,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承包人,并与承包人另行 商定验收日期,但发包人必须承认承包人的竣工时间;发包人推迟验收,其 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其他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但到期又不按期组织验收 或发包人提前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3、竣工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办理工程移交,从验收之日起三日内移交

  完毕,如发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 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 移交手续;
  5、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承包人对工程负责免费保修,保修 期限届满后,承包人提供终身优惠服务。
  九、现场代表
  发包人现场代表_____,承包人现场代表_ _,双方代表的权
  利义务按本合同约定,解决工程中所遇问题的协商、及决策意见的签证、处 理;如一方换人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
  十、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时,除前面条款另有约定外,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
  元。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应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 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 式四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共_ 页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
  住所: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电话:_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_ 传真: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
  账 号:_________ 账 号:
  邮政编码:________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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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07
工程承包合同 (本合同有范本以范本为准)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4、承包方式:_ 。
5、材料及工艺补充说明(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二、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误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
合同工期总天数 天(以实际进场施工之日算起);
2、由于承包人的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承包人 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_ _的违约金,算至验收合格之日;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或确认)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b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c 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约定提供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 能正常进行;
d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e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f 不可抗力;
g 其他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4、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
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收到
报告后 日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照《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四、合同价款
总 计 合 同 金 额 ( 大 写 )( 人 民 币 ) , 小 写¥ 。
五、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主钢构进场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
的 的进度款;
2、纲结构主体完工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
款的 的进度款;
3、工程全部完工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
的 的进度款;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工程合同总价款 的银行
保函作为保修金,发包人于壹年内返还承包人;
六、施工准备
1、承包人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免费完成图纸的设计和细化,完成后由 发包人提交给设计院,承包人协同参与技术交底以便图纸通过。
2、发包人在施工前应负责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准测量点,免费提
供施工用水、电;
3、发包人应办理完备项目报建、图样签章手续,协调好周边及有关部门关系;
4、承包人于接到审查合格图纸 日内完成主构件的加工并运抵工地现场;
5、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中的材料进行采购和加工,并提供主要钢材, 彩板的质量保证书;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 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 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 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 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
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八、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内,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届 时验收,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承包人,并与承包人另行 商定验收日期,但发包人必须承认承包人的竣工时间;发包人推迟验收,其 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其他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但到期又不按期组织验收 或发包人提前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3、竣工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办理工程移交,从验收之日起三日内移交 完毕,如发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 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 移交手续;
5、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承包人对工程负责免费保修,保修 期限届满后,承包人提供终身优惠服务。
九、现场代表
发包人现场代表_____,承包人现场代表_ _,双方代表的权
利义务按本合同约定,解决工程中所遇问题的协商、及决策意见的签证、处 理;如一方换人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
十、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时,除前面条款另有约定外,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
元。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应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 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 式四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共_ 页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
住所: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电话:_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_ 传真: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
账 号:_________ 账 号:
邮政编码:________ 邮政编码:

目前使用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的《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一般分为协议书、通用(标准)条件和专用特殊条件等三大部分。
(一)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白皮书)
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由协议书、标准条件(第一部分)、特殊应用条件(第二部分)等组成,计44条。并通过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应用指南加以具体指导。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应用指南由第一章引言、第二章白皮书——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计44条)、第三章白皮书——附加讨论、第四章附件A——服务范围、第五章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第六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第七章授权范围及其制定等组成。
(二)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橘皮书)
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包括:
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1)合同;
(2)雇主;
(3)雇主代表;
(4)承包商;
(5)设计;
(6)职员与劳工;
(7)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
(8)开工、延误和暂停;
(9)竣工检验;
(10)雇主的接收;
(11)竣工后的检验;
(12)缺陷责任;
(13)合同价格与支付;
(14)变更;
(15)承包商的违约;
(16)雇主的违约
;(17)风险和责任;
(18)保险;
(19)不可抗力;
(20)索赔、争端与仲裁。
第二部分——特殊应用条件编制指南、投标书与协议书格式等。
(三)FIDIC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
FIDIC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包括:
序言——序言对由第一部分通用条件的条款所要求的详细细节作了规定。
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1)定义及解释;
(2)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
(3)转让与分包;
(4)合同文件;
(5)概述;
(6)承包商的义务;
(7)业主的义务;
(8)劳务;
(9)工艺和材料;
(10)工程、运送或安装的暂停;
(11)竣工;
(12)竣工检验;
(13)验交;
(14)验交后的缺陷;
(15)变更;
(16)设备的所有权;
(17)证书与支付;
(18)索赔;
(19)外币和汇率;
(20)暂定金额;
(21)风险与责任;
(22)对工程的照管和风险的转移;
(23)财产损害和人员伤害;
(24)责任的限度;
(25)保险;
(26)不可抗力;
(27)违约;
(28)费用和法规的变更;
(29)关税;
(30)通知;
(31)争议与仲裁;
(32)法律及程序。
第二部分——专用条件:
(1)概述;
(2)A项;
(3)B项;
(4)投标保函;
(5)履约保函;
(6)变更命令;
(7)移交证书;
(8)缺陷责任证书;
(9)缺陷责任保函;
(10)最终支付证书等组成。
第二部分的A项用于说明在第一部分通用条件中规定的变通解决方法。除非第二部分的A项规定了变通解决方法,否则将采用通用条件中的规定。
在A项中还要涉及履约保证、有关图纸和设计的批准方法、支付以及仲裁规则等款项。
第二部分的B项可用于补充特别工程项目所需要的,而A项中尚未作出规定的任何进一步的专用条件。
(四)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包括: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通用条件:
(1)定义及解释;
(2)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3)转让与分包;
(4)合同条件;
(5)一般义务;
(6)责任的分担和保险的义务;
(7)业主办理的保险;
(8)承包商的其他义务;
(9)劳务;
(10)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
(11)暂时停工;
(12)开工和误期;
(13)缺陷责任;
(14)变更、增添和省略;
(15)索赔程序;
(16)承包商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17)计量;
(18)暂定金额;
(19)指定的分包商;
(20)证书与支付;
(21)补救措施;
(22)特殊风险;
(23)解除履约;
(24)争端的解决;
(25)通知;
(26)费用和法规的变更;
(27)货币及汇率;
(28)可能使用的补充条款;
(29)投标书;
(30)附件。
第二部分——专用条件
第一部分(通用条件)与第二部分(专用条件)一起构成了决定合同各方权利与义务的条件。
第二部分中的条款需特别注明:
1.凡第一部分的措词中专门要求在第二部分中包含更进一步信息者,而第二部分没有这些信息,那么合同条件不完整。
2.凡第一部分中有说到在第二部分可能包含有补充材料的地方,但第二部分若没有这些信息,合同条件仍不失完整。
3.必须增加工程类型、环境或所在地区条款。
4.所在国法律或特殊环境要求第一部分所含条款有所变更,则在第二部分加以说明。
(五)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第1版于1994年颁布,与1992年再次修订重印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7年第4版)配套使用。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包括:
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1)定义及解释;
(2)一般义务;
(3)分包合同条件;
(4)主合同;
(5)临时工程、承包商的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
(6)现场工作和通道;
(7)开工和竣工;
(8)指示和决定;
(9)变更;
(10)变更的估价;
(11)通知和索赔;
(12)分包商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13)保障;
(14)未完成的工作和缺陷;
(15)保险;
(16)支付;
(17)主合同的终止;
(18)分包商的违约;
(19)争端的解决;
(20)通知和指示;
(21)费用及法规的变更;
(22)货币及汇率。
第二部分——特殊应用条件编制指南(附报价书及协议书格式)。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通用条件和特殊应用条件与对应的条款编号相联系,共同构成了决定分包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分包合同条件。
为适应每一具体的分包合同,特殊应用条件必须特别拟定。特殊应用条件编制指南旨在为各个条款提供适宜的选择方案以帮助进行此项工作。
在第二部分中的条款,需特别注明:
1.凡第一部分措词特别要求在第二部分中包含进一步的信息,而第二部分如果没有这些信息,那么分包合同条件不完整;
2.凡第一部分中的措词提到在第二部分可能包含有补充材料,但第二部分若没有这些材料,合同条件仍不失为完整;
3.分包工程的类型、环境或所在地区,要求须增加的条款(如分包商由雇主指定的情况);
4.所在国法律或特殊环境要求第一部分所含条款有所变动。此类变动应如此进行:即在第二部分中说明第一部分的某条款或删除某条款的一部分,并根据具体情况给出适用的替代条款,或者条款的替代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