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超生;法院把我的银行存款18000元强行划给乡计生办,不给结论证,也给不开收条,就这么呆着我该怎么办

我们一个村的哥儿俩拿了15000元就给了结论证
一个农民工寻求帮助
谢谢大家了

法院未经判决,不能强制执行。
如果计生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必须出具相关的手续,否则,你有权向人大或者检察院投诉。追问

什么手续能具体点么,我就是一个月多前去银行支钱,银行里说我的钱被法院划走了,我管他要法院开的证明,银行说法院强制执行的不需要开证明是这样么

追答

法院查封、冻结、强制执行你的财物,必须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先到当地人民银行投诉该银行,然后要求银行归还划走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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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06
被执行18000不算多,真的,还好你银行里只有18000
第2个回答  2012-01-06
把乡镇里面关系把好.尤其是户籍员.只要关系好了你说还难办么.5000元以内保证没事.呵呵.我身边的朋友亲身体会哦 呵呵 祝你好运.
第3个回答  2012-01-06
不晓得
第4个回答  2012-01-06
2002年9月1日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根据该法的规定,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不再给予罚款,而是要支付社会抚养费,具体标准由各省根据当地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和倍数来确定。具体看你所在省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唉。现在这世道。没关系都很难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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