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的宅基地建筑标准是多少一户

如题所述

市区每人20至25平方米,区县每人20至30平方米。

《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市区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25平方米,其他区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

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扩展资料: 

《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相关法条: 

第四十一条  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征地拆迁方案的规定及时拆迁,并按规定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领取补偿安置费用。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住房安置采用货币安置、统建优惠购房、划地自建住房等方式,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征用土地,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第四十二条  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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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23

根据《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市区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25平方米,其他区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第2个回答  2018-12-12
1、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

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

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 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2、每个省市不一样。

3、内蒙古的农村标准:

农牧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的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另行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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