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打卡按旷工算是否符合劳动法法规

我在上家公司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同事有保存打卡记录,可证明有上班),老板没有给我看过任何公司对于忘记打卡如何处理的规定,离职交接的时候也没有说明忘记打卡如何处理。在要发工资的时候突然说一句忘记打卡的要按旷工处理!这摆明了就是想多扣我钱,而且我工作前谈的工资是5500,发工资她却只按5000发给我的(有聊天记录),少我工资也没有提前通知,直接在发钱的时候少发了!而且她只算我没打卡的记录,没有算其它同事的,工资也晚发了,应该10月20号发9月份的工资,但是今天11月5号了她还没发,连应该发多少钱都没算!请懂劳动法的朋友为我解答一下...

实际上班按旷工处理是不合法的,打卡是公司的管理制度,如果有其他处罚则属于企业内部问题,只要不违法就应当尊重,但是,上了班视为旷工的制度显然超出了企业自治的范围,所以不合法。
1、劳动者付出劳动就有获得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第三条就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法》第五十条还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你当日虽然忘打卡,但是仍然提供了事实劳动,你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就有权利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企业也有义务支付这一天的工资,否则就是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2、企业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制定制度规定来加强考勤管理,并约定对于忘打卡的处罚,但是该制度应当通过民主程序,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此,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也有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如果没有经过上述程序而直接制定的企业规定,属于无效规定,不被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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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06
你好,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2个回答  2013-11-05
你好,忘记打卡不是旷工,只要上班了就不能按旷工对待。追问

但是她说没打卡就不知道我有没有上班啊,我可以让同事来证明我是上过班的吗?

追答

对呀,找出证明或证人来。要不就的话要按旷工对待了。

追问

是不是让同事帮我说明那天我是有来上班的就可以了?

追答

对,再说说那天做了哪些工作。

追问

哪些工作就不记得了...过了好长时间了!最多有那台电脑上面的QQ聊天记录

追答

那也是证明。

追问

那如果老板还是执意要扣钱怎么办?

追答

你可以申请仲裁的,但是就怕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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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1-26

第4个回答  2021-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