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没有感情了,是否该离婚?

如题所述

导语:实在凑合不下去了。

关于“夫妻没有感情了,离婚还是不离婚?”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多个来源的用户回答,供大家更全面的了解。

1、以下观点被278人点赞、并有98个交流讨论:

夫妻没有感情了,实在凑合不下去了,应该离婚。婚姻需要感情来维系。我个人的观点是,劝合不劝离,因为两人相聚一起不容易。一、两人充分开一段时间。距离产生美,两人没有感情了,可分开一段时间试试。如果觉得自己过得幸福,那无话可说,该离就离。还劝你一句,从恋爱到结婚两人在起不容易,生活中的矛盾冲突,相互摩擦是人之常情,没有一帆风顺的。不要遇到一点事,就离婚。要想好以后及孩子,莫一时冲动,离了婚,再复婚很难,后悔就晚了。如果觉得离了对方不行,不能过日子,自己空虚,孤独。那就包容对方,不要离婚。二、尽量少说离婚。婚姻本来不易,在一起就要相互沟通,交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忍让对方,相互珍惜对方。遇事别拿离婚说事,别为一些鸡毛蒜皮小事,争吵闹矛盾。要想想人生不容易,能忍就忍,能让就让。夫妻少拿离婚说事。三、感情无法凑合了,该离就离。真得无感情可谈,到了不可调解的地步,两相见如仇人,敌人。那就该离就离,在一起也是痛苦,离了更好。

2、以下观点被143人点赞、并有78个交流讨论:

我和我老婆分居一年多了,我给大家说说我的情况,我们到目前结婚四年了,我们手里攒的钱都被她家人借走了,她姐,他哥,老丈人都拿着我的钱,前年我下岗了,因为没钱我们吵架,我从来没有和她吵过,那是第一次,我忍无可忍,她就让她娘家人来我家把我打了,轻微伤,赔了我五千,当然借我的钱还不还,丈母娘说年后让你哥哥还你一点,我当时就当真了,为了孩子我还想和她过下去,去年大年初二,我们回她家拜年,我本来和她爸想诉苦,要钱,但是我嘴笨,她爸就把我撵出来了,我开车拉着孩子回我家了,她在娘家没回来,又过了一个月,她和她哥哥嫂子又来我家找事,当时我在外打工,我爸妈在家,我爸当时实在气不过,第一因为我挨打在先,第二因为他们家人都借了我钱不还,第三因为她哥嫂说话难听,我爸就把她哥打了轻伤,现在她们家要十万,我现在一家子都在外租房住。但是我们还没有离婚都拖了一年了

3、以下观点被121人点赞、并有52个交流讨论:

首先看是什么原因导致夫妻没有感情。我建议下面这三种情况不能离婚:一:由于公婆造成的矛盾,丈夫持默认状态。二:由于孩子的事情夫妻双方发生分歧。三:一方偶尔出规,但找各种理由唐塞,甚至绞尽脑汁隐瞒,一方应适可而止。四:因家庭困难原因。什么情况下应果断离婚一:经常性家庭暴力,不分任何场合不顾对方的尊严侮辱性谩骂,甚至大大出手,以此而引以为荣。二:隐瞒一方转移共同财产、存款。三:没有大的矛盾,但双方同床异梦,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双方日趋陌生,形同路人。四:一方涉赌如名,不知悔改。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4、精彩回答:

不论婚姻的好坏程度,离婚的过程总是令人痛苦的。离婚意味着结束长期的承诺关系,它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为许多事情会在那一刻同时发生。离婚的法律程序不仅昂贵,而且会耗尽感情。这些变化最初令人恐惧。但是,离婚也有一些积极方面,个体可能会从中经历相当的个人成长。然而,大多数人需要两三年时间才能从离婚的伤痛中解脱出来,还有很多人不能完全恢复。父母的离婚对孩子来说是特别痛苦的事情。一些心理学家坚持认为,离婚使孩子易受压力和其他心理障碍的影响。同时,研究表明,离婚前后父母之间的不和谐比离婚本身对孩子有更大的影响。离婚会给孩子带来双重压力。父母刚离婚时,许多孩子感到憎恨和沮丧,更大一些的孩子表现出增强的攻击性。当父母再婚时(大部分离婚的父母都选择再婚),孩子会面对第二次的压力。如果离婚后父母长期不选择再婚,那么孩子将在单亲家庭中成长。

5、精彩回答:

其实离婚还是不离婚,这都取决于你自己。第一,你有没有能力离婚?第二,你有没有条件离婚?第三,你能不能离婚?这都是需要你去问自己的。结婚和离婚都不是儿戏,它都需要我们去慎重的对待。如果你能离开并且能够生活的很好,那为什么不离开呢?有些人不是因为不爱了,而是因为走着走着方向不同了,追求也不相同了,那么分开也是一种成长和祝福。如果你不能离开,也没有能力和条件去离婚。那就待在婚姻里面吧,要么自己学会努力去经营,要么慢慢让自己强大起来。无论你是哪一种选择,都要知道爱自己才是最好的选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2-28

我觉得人人都是说等孩子长大了。这是一种借口也就是说是一种自我安慰自己的想法。我觉得人生苦短。一个家庭一段婚姻是夫妻两个人的合体。是怎样体现的呢!当然是付出无私的付出。如果是一味的一个人去付出这是不公平。也是没有意义的。一个人有了外遇家庭成员的组织性团结性和睦性都会影响每个人感知度。

我想法很简单。人一辈子自己都过不好。不负责任谈何会让孩子亲人会好。亲人是什么。亲人就是你好她就会好。你高兴她就会高兴。所以我觉得没有爱的婚姻应该结束。人人都说对孩子有影响那是必然。难道这样将就就对孩子没有影响吗。我本人觉得这样更对孩子不好。还不如让孩子早早接受现实让他习惯自立。既然他负了你。你就让他去。你也应该开始自己的新生活。现在的社会我觉得没有谁离不开谁。你如果是这样说明是你的问题。才会有今天的结局。

夫妻之间没有感情要离婚,有了孩子劝不要离?本人有个同事(工友)他们结婚十几年了。家庭有了自己的共同结晶二个孩子,有了孩子后一家庭生活过着美好幸福,恩恩爱爱,相互理解,互相信任,对待人处事平等,包容大度处理家庭生活及双方如何培养好,教育好孩子目光。有一次旁边距离不远的某某讲说他男人出轨,很久前几个月都发现他与那个女人勾搭上,养小三。每逢星期六,四。都发现与女人租房子住,到了大半夜回家。

说是处理事情晚了才回。发现之后给妻子,及家庭,感情严重打击,无论精神上,生活上,双方培养的孩子是一片空白,作为他妻子是无法自拔认受,妻子在这种情况下心里想的就要离婚,并将家庭中冷霜等打烂,无法自拔的妻子大哭阿?大哭阿?过几天,距离旁边住户发现有好心上门询问了解热点,大家都劝不要急动,本人听到这个事后连忙赶到,首先与他老公谈恋爱成家立业,有了孩子是满足家庭来之易啊。

离婚很容易。要再组合起来就难,你们从孩子值考虑,可怜的孩子没有攵母的关爱。你们作为父母‘能忍心吗。作为娄子应该大度处理家庭原谅老公过错,老公与妻子对不起老婆,今后再不敢,老婆包容忍让,不斤斤计较,理解老公。老公看到妻子大量,大度处理原谅他,老公非常感动,为家庭孩子,忠诚。老实。勇于担当。

第2个回答  2017-12-28

有一句俗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到底有没有那么恐怖?是否真的像坟墓?只有身处婚姻中的男女才有最真实的体会。

现实生活中,为了孩子,为了面子,或者为了其它什么原因,在一起凑合过的夫妻,说他们有感情,几乎已经没有什么感情可言,可依旧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这样没有感情还在一起过的夫妻,在现实生活中不在少数。很多是因为不得不,很多又是因为害怕离婚。不管为了什么,都还在努力维系着名存实亡的婚姻。

夫妻间有没有感情,其实每个人心里都跟明镜似的,有着最真切的感受。以下说到的这4种夫妻间没感情的表现,应该能代表大多数男女的现状。

1争吵不休

恋爱时的彼此谦让和耐心,这时候早已找不到踪影。两人争吵的频率一天比一天高,小小的一件事也能成为导火索而大吵一架。不但如此,争吵中谁都不会让着谁,你说的话伤人,我要比你说的更伤人。争吵过后便是冷战,谁都不会先让步,一丁点的让着对方的意思都没有。

2无话可说

无话可说的夫妻,他们没有争吵,全都当对方是空气,除了不得不说的,比如孩子的话题之外,两个人之间几乎是零交流,甚至连吵架的劲都没了。反正就是谁也不理谁,更别说关心、体贴之类的,什么都没有,如同租住在同一间屋子里彼此陌生的两个房客。

3分房而睡

已经到了分房而睡的夫妻,不管怎么说,都挺可悲的。男人和女人在一起,除了生活之外,当然还应该有床上的部分。如果两个人到了分房而睡的地步,可想而知,彼此间是有多么的厌倦,连一点点的激情都没有了,平淡的如同白开水,连多看对方一眼的心思都没有。

4各玩各的

两个人虽说还是夫妻,但跟陌生人也相差不了多少,不过是名义的夫妻,各自生活各自的,各玩各的。你找了女朋友?没关系,我也找了男朋友,反正互不干涉,你三天不回家,我也可以五天不回家,彼此之间再无信任与责任可言。

上述的这4种夫妻没感情的表现,在很多时候,已经不是特例,而成了普通的现象。有些人觉得离婚都麻烦,不如就这么凑合着,反正怎样不是过日子?

可是,生活真的应该是这样吗?婚姻应该是这样吗?我们终其一生,所追寻的,或者说在恋爱时所向往的,难道不应该是恩恩爱爱、白头到老的婚姻吗?

无论如何,爱情依旧是美丽的,婚姻也应该是幸福的。毕竟人生苦短,我们真的没有必要,在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里,消磨着日子,消磨着生命。

爱情永远都是美好的,等着我们去发现。

我是善于情感话题的雪落无尘,欢迎你的关注,一起探讨爱情与生活。

第3个回答  2017-12-28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经常有咨询者提问:夫妻分居满两年,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吗?这就要从四个方面来把握。

图片源自网络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有些夫妻,他们感情尚好,也不愿离婚,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三、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四、“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要想证明夫妻分开居住容易,但要证明夫妻之间连续满两年未有性生活,却谈何容易。特别是在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离的情形下,这种个人隐私性极强的证据,就更难举出。

第4个回答  2020-07-04

感情不是在一瞬间没有的,而是在错误的经营方式里一点一点消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