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雇佣人员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给个体店拉货时头部受伤,能否申报工伤?老板给送到医院就不管了,说爱去哪告去哪告。应当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去法院告?是告单位还是告老板?请专业人士指点。

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14条第1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因此,雇工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如果该个体工商户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他将按着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扩展资料

工伤与公伤的区别是:

主体及相互间关系不同。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中,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公伤发生在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这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带有行政属性。

确定待遇的依据不同。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行政法规确定。公伤待遇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能否参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工伤可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伤不可参加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是享受相关的公伤待遇。

待遇支付主体不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公伤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

争议解决途径不同。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以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解决。对单位公伤待遇有异议的,只能先通过人事争议仲裁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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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1、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雇佣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
  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
  3、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雇佣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无因管理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为例外),是民法上的义务。
  4、归责原则不同。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雇佣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如是一般侵权,还必须具有损害四要件。
  5、性质认定不同。工伤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雇佣损害赔偿无须经过确认。工伤的认定有效和有资格的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有权确定劳动者伤害是否是工伤,其它部门的认定均为无效。
  6、举证责任不同。工伤赔偿除非用人单位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所为,方可免除责任。而雇佣损害赔偿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对赔偿的一切事实,权利人均要举证证明。
  7、赔偿时效不同。工伤赔偿的时效为60日,雇佣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侵权赔偿时效一年的规定,受害人明知和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可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律的保护,也可直接向雇主和有关单位主张解决,在主张权利时时效中断。
  8、处理程序不同。工伤调解不成,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才能诉讼(仲裁前置),工伤赔偿在认定工伤后,除企业调委会调解时效中断外,申请劳动仲裁部门裁决,逾期不裁决的视为放弃权利。在裁决后15日内不起诉的,视为认可仲裁裁决。在仲裁裁决后,不服的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而雇佣损害赔偿可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9、赔偿范围和标准不同。工伤赔偿,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最低生活,其赔偿的范围仅限于人身伤害,并且给付金额受到法定标准的限制。对不同等级的工伤,确定了一个统一的标准。参照标准对工伤者进行赔偿。且不是一次性的。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在于填补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所受损害和利益,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赔偿,一般情况下,赔偿是一次性的。最明显的就是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10、适用法律不同。工伤赔偿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而雇佣损害赔偿则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它直接适用民法侵权行为法的相关条款和规定责任、原则来处理。

  3、具体请参照《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2个回答  2012-01-17
你这种情况比较复杂,有以下几点要先弄清楚:1、拉货是临时叫去拉货的,还是一直在为他们拉货,首先要先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2、你说的老板是发货的老板,还是个体店的老板,你受雇与哪一方,这一方是否在工商局注册登记了的,如果没有的话,他就不是合格的用工主体,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走民事诉讼的程序。追问

1.伤者做送货工作,谁家有货要送就和伤者联系。给这个个体店拉货是前一天电话和老板约定好的。2.老板是个体店的老板,也是发货的老板。就是前一天通电话的老板。个体店面很大,应当在工商局注册登记了。

第3个回答  2021-06-06
因为工作中搬货摔倒,导致第一节尾节骨骨折,老板是个体户,
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要怎么维护自己权益,老板连医药费的没有付过
第4个回答  2012-01-17
算工伤。
单位负责。
到辖区工商所打印该个体户登记资料,然后再请劳动仲裁。
你要在珠海,可以私下联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