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之所以批评和反对
王安石变法吗,是因为王安石新法的核心是“富国”而“贫民”。
推行《
青苗法》是王安石农业改革的主要措施,其实质就是国家以“贷款”为名,用高达40%至60%的
年利率强迫向农民征收新税,穷苦百姓是难以承受这种“高息贷款”的。
王安石经济改革的主要措施是推行《市易法》,其实质就是国家以低价收购滞销货物,然后让商家贷款购买或赊货,国家收取息金和交易费。市易机构是一个庞大的国家商业垄断集团,大批管理人员,贪腐成风,开销巨大,税率剧增,大批商户不堪其苦,纷纷倒闭。市易机构为了收回欠款,招人催欠,民不堪命。
王安石变法的另一个内容是实行《免役法》,“以钱代役”,政府用这笔钱去雇人服役。这本来是一项改革,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却违背了改革初衷,在征收免役钱时,增加了高达40—50%的
附加税。朝廷通过《免役法》所得款项甚至超过了《青苗法》所得。
王安石变法的结果到底如何呢?据宋元时代著名学者马端临编撰的
《文献通考》记载:
变法前的国家年税收,景德年间,一年仅为682万9700石,而变法后的
熙宁十年猛增到5210万1029石,增长了8倍,作为户部的经费,“可以支20年之用”。此外,各州县岁收也大大增加,如作为地方政府经费,可用24年。这充分说明王安石变法确实达到了“富国”的目的。
百姓的生活有没有同步提高呢?请看王安石变法期间饿死人的一组数据:
“熙宁中,饥疫人死大半”;“熙宁之灾伤,本路死者五十余万人”;“熙宁八年,两浙饥馑,卒死五十万人”;“民间有钱,尚因无米饿死四十万人”;“熙宁中,杭州死者五十余万,苏州三十余万”;“熙宁中,浙中饿死百余万人。”
仅仅两浙就饿死这么多人,其它地方还未统计在内。北宋时期全国总人口大约有7000万到8000万,而饿死的人数及其所占的比例是骇人听闻的。
元祐七年,苏轼在调任扬州途中看到的社会现实更触目惊心。苏轼在奏状说:“臣顷知杭州,又知
颍州,今知扬州,亲见两浙、京西、淮南三路之民,皆为积欠(欠政府税款)所压,死亡过半”。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王安石是一位“国本主义”者,执行的是一条“
极左”路线,其结果只能是从百姓身上榨取大量血汗,大大助长了官僚的贪污腐化之风,而苏轼是一位“民本主义”者,当然要坚决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