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个体户打工没有劳动合同,9月2号早晨工作过程中左手被机器搅伤了,我找老板拿医疗费时,老板让我写个字据给他,他说他给我买过保险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赔偿,当时我也没多想就同意了,字据这样写的,
20500元
两万零五百
XXX(我的名字)
今天我去做法律咨询时,他们说我那个字据有问题,说我不应该那样写,要是我走了老板在加写些其它的我就不好办了,我到底该怎么办,
医疗证明是这样的
患者因“左腕外伤,左尺骨茎突骨折,左第五掌骨基骨折,左手2-5指伸肌腱撕脱伤”入院。
于2014-09-09在臂丛麻醉下行左手2-5伸肌腱修复,尺骨茎她骨折切复内固定术,腕尺侧韧带修复术哦。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如何才能维护好我们受伤工人的合法权益呢?我应该得到些什么赔偿,现在医疗费,生活费,误工费,我应该怎么去向老板要才活法,我具体还应该做些什么呢?望好心人跟我一些意见和建议
愿好人一生平安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