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学会的组织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介绍
中国审计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学会会长为学会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提出本会秘书长的候选人。秘书长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学会内设机构有学术委员会、培训工作委员会和编辑部。学术委员会负责拟定中国审计学会课题计划,协助秘书处组织、指导课题研讨活动;培训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学会会员培训;编辑部负责编辑出版《审计研究》学术期刊。
学会理事会已历经五届。现有单位会员106个,个人会员435人,理事186人,常务理事35人。现任第五届理事会领导成员是,会长翟熙贵(原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副会长石爱中(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李景春(原解放军审计署审计长)、张立民(中山大学教授)、秦荣生(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王家新(南京审计学院院长、教授)、刘英来兼秘书长(审计署审计科研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