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基本体系 是 什么?

如题所述

  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
  我国在50年代、60年代70年代和2002年分别进行过民法典制定的尝试,前三次由于我国社会经济条件尚不具备,因此搁浅,在2002年启动的民法典第四次编撰工作,采用了分编分章逐步制定的方法,中国目前的民法主干法律如下。
  按照民法体系划分:
  民法总则编:
  《民法通则》(1986)及后来的实施意见
  物权编
  《物权法》(2007)《担保法》(1995)
  债权编
  《合同法》(1999)及合同法解释1、2
  知识产权编
  《著作权法》(1991)《商标法》(1993修正)《专利法》(2008年修订)
  家庭关系编
  《继承法》(1985)《婚姻法》(2001修订)《收养法》(1998修订)
  侵权责任编
  《侵权责任法》(2010年实施)
  人格权编
  《人格权法》目前只有草案稿,待成熟后将提请审议
  涉外民事关系编
  《涉外民事关系律适用法》,目前只有草案,待成熟后将提请审议
  据了解,继侵权责任法颁布后,民法典下一步的内容将是人格权法的审议,预计将会列入2010——2011年的人大立法计划,另外涉外民事关系法也将在几年内提请审议,待次两步完成后,全国人大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整合现行民事法律,最终编撰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预计最快在2015——2018年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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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13
大陆法系传统民法的体系分两种:
一为以法国民法典的法学阶梯式,分为三编,第一编为人法,第二编为物法,第三编为取得物的方式。
二为以德国民法典的学说汇纂式,分为五编,第一编为民法总则,第二编为物权编,第三编为债编,第四编为亲属,第五编为继承。
我国因为没有民法典所以并无明确采多少编,但大致体系为德国的五编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