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你好,户口本中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婚姻状况”栏的内容是不能随便更改的,需有证明材料才能办理更改:原有“离婚”内容的,不能更改为“未婚”。所谓“未婚”,是指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如果事实上属于未婚,需由当地民政局出具未婚证明,持证明和户口本到派出所可以办理更改为“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