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拆迁协议上写谁的名字是不是房产证上面写谁的名字?

拆迁户协议上是老公的名字,那以后房产证就是老公的名字吗,归不归夫妻共同财产

当时的拆迁协议签字的名字,就是以后房产证的名字。除非,这期间因买卖继承等原因,导致业主之间要求更名。在办理回迁时,会在资料审核这环节审出情况,要求业主补齐手续,然后再按最新的资料办理回迁。确认回迁后,按最新的确认资料办理房产证出证。
法律分析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被拆迁人可以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所有人;也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人,即使用人;还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共有权的人,即共有权人。被拆迁人可以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分类:依据被拆迁人的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所享有的权利性质的不同,可以将被拆迁人分为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及代管人。一.被拆除房屋及其 附属物的所有权人,被拆迁人对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拥有所有权的,是所有权人。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在拆迁范围内对于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享有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是使用权人。三.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代管人,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因有关的原因不能直接行使管理其财产的权利时,可以委托或者由有关部门指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产权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管理,被委托或者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即为代管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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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2
拆迁协议上写的名字跟以后拿的安置房上的名字不可以相同的,只有原来的,房屋房产证的屋主拿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安置房是原来屋主的名字,拆迁协议有的是屋主委托别人谈拆迁代签名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