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怎样理解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26
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我国出现和发展,主要源于国有企业改革,源于寻找国有制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形式和途径。其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助于“走出去”,是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支撑。
经过多年股份制改造,虽然很多国企早已变成混合所有制,国资占比已较低,但政府干预仍无处不在,公司治理上不达标。 行政化垄断体制未真正打破,开了玻璃门,还有旋转门,准入限制未真正放开。
第2个回答  2020-10-26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什么意思?如何准确理解混合所有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注入了新的内容,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同时强调,“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进一步明确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方向和路径,使之成为深化国企改革新的有效载体、新的动力。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有广义和狭义的不同理解。广义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指的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所有制经济成分通过股份制、联营等形式,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制形式。广义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产权中不一定包含国有经济成分,而狭义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混合产权中一定包含国有经济成分。

  拥有两种所有制类别以上的企业类型主要是:联营企业中的国有之间联营以外的其他经济成分间联营企业;国有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两种以上所有制经济成分参与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企业中的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私人控股但有其他经济成分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

  这几种类型企业至少由两种以上所有制成分的资本投资形成,因此,根据广义的理解,它们都属于混合所有制经济。而按照狭义的理解,以上类型中有国有经济成分参与的才属于混合所有制经济。

  从国家出资人机构看,混合所有制是从狭义上的须有国有经济成分,并且国有资本总量一定要占主导或控制地位。股份制是混合所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改制上市或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是最佳路径。

  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需备条件

  1.基于自愿的混合法则。民营企业进入国有企业持有股份,必须是基于自愿原则,绝对不能强迫命令,这是最基本的法则。

  2.股权比例的合理适当安排。民营企业成为混合所有制以后,很重要的是它的比例如何安排,这就有一个预先设计的问题。现在民营企业入股国有企业的也有不少,但这样的一些民营企业入股,实际上是陪衬、点缀的作用,没有起到在机制体制方面发挥彼此优势的作用。如果民营企业进入国企,所占比例不能太少,不能只搞占比1%、2%的混合所有制,要占到10%以上甚至达到30%,应该说就能起到在管理中的补充作用。国企有国企的优势,民企有民企的优势,能够实行优势融合、互补,是一个关键。

  3.要有经营管理权和分红派息权。民营企业入股后,作为混合所有制中的股东,必须充分保障它的合法权益。这个合法权益有两个重要方面,一是经营管理的权利,一是分红派息的权利。

  4.要有员工及管理层持股。混合所有制应该从更大的角度去看,务必加入员工及管理层持股的“混合”。通过员工持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可以促进国企的活力和效率机制的完善。最重要的是,通过这个方式,可以监督、制约国企的董事长、总经理等内部人的权力,对国企反腐倡廉形成体制上的保障。

  5.混合所有制经济需奠定一些基石。

  第一是契约。要定一个契约。从法律上说,契约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定义的权利和义务,又是共同履行的一种法律行为,按照法律契约论的观念,没有契约就没有正义和公正可言,没有契约经理人是不可能“混”在一起的。这里的核心在于有没有一个契约能够保证所有股东按照自己的目标和诉求进入这个经济体,在这个经济体里其权益能否得到保护。

  第二是法治。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核心是要讲法治。不讲法治,游戏规则没法进行到底。具体体现在三个“化”:去行政化,公司治理要严格按照公司化进行运作,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督导体系;法治化,所有股东要按照签订的契约,实现契约主体的公平,不存在没有法律依据的特殊股东;市场化,混合所有制经济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导向,就是要探索由“三管”变为“一管”为主,由掌控国有企业变成掌控国有资本,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市值管理是资本管理的重要实现形式。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般原则

  1.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各类所有制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大力支持各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到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中。坚守不能借改革之名牟取暴利、国有资产不能流失这条红线。

  2.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的关系,更加注重通过经济手段、市场手段方式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国企通过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进行企业定位分类后,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并主动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

  3.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实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出资人职能分开,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责权利相统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规范股东权利与政府审批权分开,形成规则统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新的国有资产监督体制。

  4.坚持以破解问题为导向。以解决影响国企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导向,敢于正视问题、敏锐发现问题、主动聚焦问题,研究回答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在推动解决问题过程中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重点,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企管理方式,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增强国有资产监管的系统性、规范性、有效性。

  5.坚持积极稳妥推进。坚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和严谨务实相结合,统筹安排,系统推进,重点突破,稳妥操作,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体推进实施过程中,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