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哪个部门进行申诉?

如题所述

如果说我们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是特别满意的话,那么在一审结束之后,可以在15天之内继续上诉。在15天之后,如果判决结果已经生效,那么这个时候可以向当地的检察院进行申诉。假如说你对二审的结果也是不太熟悉的话,那么我们还可以去高级法院上诉,或者是去检察院申诉。高级法院判处的结果如果你还不服的话,那我们可以向巡回法庭上诉。

那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有时候法院判决的结果不一定是最公平的,或者有些人对于法院判决的结果不是特别满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可以提起上诉的。如果说你对一些行政行为表示不服的话,那么应该是向当地的司法局去申请,主要是申请行政复议,在申请的时候,我们需要有一份复印书,复议书上面必须要有自己的手印。除了这些以外,我们还得提供相应的资料,比如说证明行政部门的行为材料以及个人的身份证

另外我们还需要知道的一点是,其实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也就是说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对任何的审判结果表示不服,都是可以去检察院提起上诉的。检察院是可以监督所有法院的,当法院的判决结果生效之后后,我们就是可以去检察院申诉。

另外如果说某一个按键是关系到生态环境的,或者是关系到我们的食品安全的,那么还是应该到当地的公益诉讼科去反映。最后我们还需要知道的一点是,有一个部门是监察部12388,这个部门是属于职能监察机关,如果你觉得那个部门是属于不作为的,那我们就可以去监察部门进行反映,可以直接拨打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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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03
如果对于这个判决结果还是不满意的话,就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是一个高级单位,所以如果不满意的话也是会受理案件的。
第2个回答  2021-08-03
可以再去向上级法院这些申诉,其次就是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向一级人民法院申诉,这些都是可以的,你可以自由的选择。
第3个回答  2021-08-03
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的检察院进行申诉,这样就可以受理你的申诉。
第4个回答  2021-08-03
你把你准备好的材料直接向法院申诉就可以了,在法院判决以后,你还是可以继续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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