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之前在耕地建房算违建吗

如题所述

不算。08年之前的房屋不算违建,08年前改造、新建的房屋拥有土地使用权。而城乡规划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行的,规定建造、改造、扩建房屋等行为都一定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8年以前建造、翻建、扩建的房屋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首先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及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相应的职能职权部门确定的房屋使用权,或乡镇企业一次性买断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通过招拍挂取得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并且建筑是在2008年之前首次建造或改扩建。
有些地方有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即有一定的手续,只是证照不完备,这也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
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但是没有房产证,或者没有建筑工程的相关规划手续,这也不宜认定为违章建筑。这里和前面第一条是有所区别的。第一条是在2008年之前建造并且有完整的相关手续,这里讲的是有一定的房产和土地手续。在早期(指1997年1998年左右),有些地方对这些土地、房产在进行规划和土地利用的时候,可能只办了一个手续就没有再办别的手续了,这种取得了一定手续,但是证照并不完备的情况,是可以补办延续的。我国的法律正处于不断的完善之中,但是并非是所有的之前确定的法律规范没有颁布前修建的房屋就属于违建房。违反相关法律修建的房屋,我国相关机关会责令其拆除,若是违反规定不愿意拆的,属于妨碍公务,会受到刑事处罚。
农村什么情况属于违建
1、宅基地未得到申请和批准若建造宅基地之前,没有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建房许可证,就私自开始建房,属于违建行为,相关部门有权拆除违建房屋。
2、违反许可证相关标准即使之前有申请建房许可证,但实际在建房的过程中并遵守相关标准,比如说建房的样式和结构,人口申请相关的面积等等有所变化,尤其是私自增加宅基地的面积等行为,同样属于违建房屋。
3、私自在耕地建房很多人在未取得申请或批准等环节,私自在自家农用地上建房,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只有申请通过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才可以将农用地更改为建设用地。而且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