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如题所述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我国《合同法》并未明确规定合同的生效要件,但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规定,可以归纳出合同的生效条件为以下几点:

1、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意思表示要真实;

3、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同时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法人已经不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所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扩展资料: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这一要件要求当事人能够了解合同的状况和法律效果,对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减少纠纷均具有意义。 自然人签订合同,

 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缔约,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但有如下例外:

1、可独立签订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益,或被免除义务的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签订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3、可独立签订日常生活中的格式合同或事实合同,如利用自动售货机、乘坐交通工具、进入游园场所;

4、签订处分自由财产的合同,如学费、旅费等由法定代理人预定使用目的的财产和处分;

5、其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按照我国原来的法律规定及其理论,法人签订合同严格地受其宗旨、目的、章程及经营范围的制约,超过经营范围的合同无效。这种做法受到了学说的批评,现已有所发展。

具体案例:

安徽蓝天领航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5户企业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22日在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原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刊登公告督促当事人限期年报,当事人至今仍未履行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安徽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2019年1月28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站、

原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拟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公告,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安徽蓝天领航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5户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张上述法定权利。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七十九条“分公司有本章规定的违法行为的,适用本章规定”的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其债权债务由股东组织清算,分支机构由其法人企业组织清算,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安徽这15户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并办理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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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1

无效。

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企业是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也须注意,诉讼主体资格并不等于民事行为能力,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虽然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但其能否以企业的名义继续对外进行商事活动仍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公司法》186条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效力性规范和管理性规范的理论可知,并非所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均无效。

扩展资料:

强制性规范三分法:

1)法律、法规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为当然的效力性规定;

2)法律、法规虽然没有规定‘违反其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但若在违反规定后仍使合同继续有效,则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属于效力性规定;

3)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违反其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而违反该规定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并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只是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属于管理性强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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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5-27
企业的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文件,其标志着在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领导下进行正常的业务。但是被吊销后,就属于违法经营,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所有经营都须有照经营。故该协议应为无效合同。
第3个回答  2015-08-30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律上就不能继续经营,不能签订任何合同,签订也属于无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2-25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的主体资格已经不存在了,就好比对于个人死亡了,那签订的合同也就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