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资2120,综合工资6000.加班费怎么算

合同写的是北京最低工资标准2120。岗位工资,夜班费,加一起6000.平时加班费都是单位都是按6000/21.75*天数,我们每月工时大概300小时,远远超过163,工资条没有加班费这一项,有夜班费。请问这个加班费我们能通过仲裁要回来吗?加班费是按基本工资算还是按综合工资算呢?

第1个回答  2019-03-24
加班费按基本工资来算。
昨晚跟麻麻讲电话,妈妈又开始念经了,让我今年要么带对象回家过年,要么跟对象回他家过年,不然后果自负!
我想了想,跟妈妈说:“那没辙了,我想人家动物园也不能同意啊!”昨晚跟麻麻讲电话,妈妈又开始念经了,让我今年要么带对象回家过年,要么跟对象回他家过年,不然后果自负!
我想了想,跟妈妈说:“那没辙了,我想人家动物园也不能同意啊!”昨晚跟麻麻讲电话,妈妈又开始念经了,让我今年要么带对象回家过年,要么跟对象回他家过年,不然后果自负!
我想了想,跟妈妈说:“那没辙了,我想人家动物园也不能同意啊!”
第2个回答  2019-03-24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