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可以设定哪些行政处罚

如题所述

国务院、部委制定的规章:
1.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2.无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罚款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权的市的规章:同上, 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协调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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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06
政府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一是可以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以及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25
行政规章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是: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12条规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