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因为我有婚外情,现在夫妻打算离婚,法院该会如何判决呢?

2011年7月份,我们领了结婚证,但在此之前我们的关系就不是很好,但因为家里人的坚持,还是去办了结婚证,两个月后,我有了婚外情, 我没有瞒她。我和我的情人一直到前三天12月28日才断绝关系,但是夫妻关系也无法维系。原本想协议离婚,但是她向我提出50万的赔偿,我无法满足。我现在打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您能教我怎么做么?败诉是肯定的,我想知道法院在她提出来的非分要求下,会怎么判决!
现在的情况就是,错误在我,但我已不再与情人来往!断绝了关系!现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女方提出50万的赔偿,法院会怎么判呢?
麻烦您能具体帮我分析下么?越详细越好!我可能会遇到的情况,我该怎么做!谢谢了!如果可以的话,请留下QQ号,希望详细了解!

  一、 现在是谁起诉离婚?
  若她不同意离婚的话,50万的赔偿从何而来?除非在法院判离一年后单独起诉。
  若你起诉离婚,她可以反诉离婚并主张50万的赔偿。
  二、对于她提出的主张,若没有实施家庭暴力,应属于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情形。是否支持由法官裁量。

  相关法规: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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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03
我是华东政法大学的大三学生,以下是我的看法。
1、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按照你说的,估计你们协议不成了。但是一日夫妻百日恩,你们好的时候也是爱的死去活来的,现在要散了,就尽量好聚好散。
2、个人财产的认定:个人财产不能分。必须先把个人财产剥离出来给一方,夫妻才能分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包括: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损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是只给夫或妻一方的。一方生活专用品。其他按照常理看且法院认定应该属于个人一方的财产。
如果你们的存款里有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补偿金,应该认定为受损害的一方所有(我认为这个分配是这样的:比如一方身体受损,花费治疗费1w,获得赔偿3w,那么1w是福气共有,2w是个人所有。)c如果你们结婚期间,谁得到赠与或遗嘱,那么得到的财产带有明显的身份性质可以表明是赠给个人的(比如女用高级香水,领带,剃须刀什么的)或者当事人表示就是给夫或妻一个人的,应该认定属于个人所有。d一方生活用品:你的包包鞋子衣服什么的,他的剃须刀 衣服什么的
3共同财产的认定:你们的工资奖金、存款;生产经营挣的钱;知识产权收益;一方继承赠与所得(除去上面说的)。其他法院认定属于共同所有的。
4离婚过错:重婚,与他人同居,遗弃虐待老人,家庭暴力的。她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物质和精神的,比如你拿着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花了啊 什么的)。但是五十万肯定是不合理的,她向法院请求的越多,掏的诉讼费越多。到时候法院不支持,或者支持的少,给的那点钱说不定还不够交诉讼费。不过,过错在你,肯定你会少分点的。你可以试试跟法官打感情牌,表示你认识到错误,非常后悔
5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你们离婚前要把你们结婚期间欠的钱还掉。一方婚前欠的债不能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还有就是借钱时跟债权人约定是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也不能。

如果她怀孕了,或者生完孩子一年内,或者流产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还有就是,如果对方工资低的可怜,离婚后不能养活自己的,可以请求法院给你多分点财产。
应该就是这样的了。如果你要请律师,一定要把所有的真实情况说清楚,包括你的难言之隐但是和离婚有关的事情。否则,你不说,等法庭审理的时候,你这一方会很被动的。你的律师也会很被动。
第2个回答  2011-12-30
对于你的描述给你几点建议,1,你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更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一定金额的精神赔偿。2,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婚前个人财产无关。3,赔偿金额还应考虑你的经济状况和双方达成的共识。一般在1----5万元。
第3个回答  2011-12-30
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的。由于你却存在婚外情,引发离婚的过错在于你,再分割共同财产时,会适当少分给你一些,(仅限于共同财产,结婚刚几个月,相信你们不会有太多共同财产的),至于她提出50万的赔偿,只要你没有与情人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法院不会支持。
第4个回答  2011-12-30
离婚诉讼中,夫妻之间没有关于财产如何归属的书面约定的话,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一人一半,但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你有婚外情,是你有过错导致离婚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50万的赔偿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追问

那如果她因此不同意离婚的话,我该怎么办?

追答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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